江西省提高城鄉低保標準 月均提高50元/人

時間:2013-01-10 13:19   來源:南昌晚報

  昨日,記者從省民政廳獲悉,我省今年將大力提高困難群眾民生保障標準。全省城市低保標準平均每人每月提高50元,達到400元,月每人平均補助水準提高20元,達到240元;全省農村低保標準平均每人每月提高30元,達到200元,月每人平均補助水準提高20元,達到125元。

  此外,城鎮“三無”特困群眾供養標準由月每人平均400元提高到500元,城鄉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和散居孤兒的最低生活養育標準分別提高到每人每月1100元和700元。農村五保集中供養標準每人每月提高25元,達到245元;分散供養標準每人每月提高40元,達到220元。城市和農村上世紀60年代精簡退職老弱殘職工月每人平均救濟水準分別提高到285元和245元。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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