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陽市物價局:哄抬物價最高罰款50萬

時間:2013-01-06 13:59   來源:金黔線上

  不得趁雪凝天氣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或串通漲價,一經查實,最高罰款50萬元。昨日,貴陽市物價局發出警示:貴陽各類經營戶尤其是農副産品經營戶一定要守法經營,承擔起社會責任。

  貴陽市物價局警示經營者,要合法經營,不得搞價格欺詐、價格壟斷、價格歧視等不正當價格行為。一旦發現,將根據有關法規嚴格查處。物價部門將開展專項檢查,檢查重點包括經營者之間串通或者通過行業協會、仲介組織合謀漲價;捏造散佈漲價資訊,囤積商品;通過短斤少兩、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詐手段變相漲價;採取虛假優惠、虛假降價、價格誤導等價格欺詐行為。

  在經營者生産成本或進貨成本沒有發生明顯變化情況下,經營者以牟取暴利為目的,提高銷售價格以及囤積居奇導致商品供不應求而出現價格上漲,提價或漲價幅度超過10%的,物價部門以“哄抬價格”進行查處,最高罰款50萬元;對在巡查和檢查中發現不執行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亂收費行為,一律先責令改正、暫扣《收費許可證》,按照處罰上限進行處罰;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件,一律停業整頓。

  記者獲悉,貴陽市物價局出臺方案,加大對市場物價監管力度。

  根據方案,貴陽市物價局成立了以主要領導為負責人的7個工作組,對市場糧油、豬肉、蔬菜等主要農副産品價格進行實時監測,及時了解市場價格動態和供應情況。依託生鮮直銷店、放心糧油店等平價商店做好平價保供工作,做好平價農副産品“大篷車”進社區工作。

  同時,加大對停車、洗浴、洗車等行業的監管力度,對趁機亂收費、亂漲價行為依法予以查處。強化12358價格舉報電話的值守工作,及時受理、查處各類價格問題的投訴,有效維護市民權益。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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