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召開的市政府常務會議討論通過了提高城鄉低保和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方案。市民政局和財政局將於今年12月中旬聯合下發通知,明確從今年10月1日起,將市區現行城市低保每人每月360元的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410元。
據了解,按照省有關要求,哈市擬提高城市低保、農村五保、城市低困和低收入家庭保障標準。10縣(市)的城市低保標準、農村低保標準、農村五保供養標準按省標準同步提高。從10月1日起,哈市將市區現行城市低保每人每月360元的標準提高到每人每月410元。市區城市低收入困難家庭標準按低保標準的1至1.2倍同步提高到每人每月410元至492元。市區城市低收入家庭標準按低保標準1.2倍至1.5倍同步提高到每人每月492元至615元;縣(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標準按縣(市)低保標準的1至1.5倍同步提高到每人每月301元至45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