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近日出臺《關於進一步加強無證無照經營查處取締工作的實施意見》,明確了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第一責任部門,建立無證無照經營行為長效監管機制。
據了解,哈市明確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查處第一責任部門。對無需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即可取得營業執照而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或已取得許可證以及其他批准文件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或者已取得營業執照但超項經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的第一責任部門。對只須取得一個前置許可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未依法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由負責許可審批的部門為第一責任部門。對涉及有先後順序的多項前置許可或者其他批准文件的,由第一順序作出許可審批決定的部門為第一責任部門,第一順序部門已作出許可決定或者出具批准文件的,後續許可審批部門為第一責任部門。
據介紹,市、區縣(市)政府分別成立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工作聯席會議,負責本行政區域查處取締無證無照經營行為的組織、協調、督辦、考核。各區縣(市)將組織行政執法部門根據管轄區域內無證無照經營情況,開展專項整治,集中進行清理。哈爾濱提出,對無證無照經營行為應當區分不同情況。對下崗失業人員、殘疾人等所經營的無危害行業以及經營條件、範圍、項目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以教育為主,督促、引導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合法經營;對農民銷售自産的農副産品,或者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已備案的農村流動商販,不按無照經營查處。在居民住宅樓內租賃房屋開辦個體餐館的,食品藥品監督、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可以直接辦理相關審批手續。
據悉,目前,哈爾濱市無證無照經營業戶有2萬餘戶,其中餐飲行業約佔65%,旅店行業約佔15%,歌廳、洗車行、小作坊、廢品收購等行業約佔19%,其他行業約佔1%。(記者 樊金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