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打出政策"組合拳" 推動民營經濟發展

時間:2012-06-12 15:49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為推動民營經濟發展,重慶市近日出臺了系列政策措施,包括《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民營經濟的意見》(下稱《意見》),以及《關於促進民營經濟投資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和運營的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明確鼓勵和支援民營經濟發展財稅政策的實施意見》、《關於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民營經濟的實施意見》三個配套文件。

  按重慶的近期規劃目標,到2015年,非公有制經濟佔GDP比重要達到65%;民營經濟從業人員達900萬人,市場主體達到200萬戶,民營企業達到45萬戶;營業收入10億級企業達到100家左右,100億級企業達到10家以上。

  據了解,《意見》涉及擴大投資領域、放寬經營條件、加強財政支援、降低稅費負擔、改善發展環境等多個方面。在擴大投資領域方面,《意見》明確提出鼓勵參與交通運輸建設,支援以獨資、控股、參股等方式投資公路、水運、港口等項目;鼓勵參與能源建設,支援投資大型煤炭採購、儲備、運輸、銷售企業,支援投標勘探開發頁巖氣等礦産資源;鼓勵興辦金融機構,支援參與商業銀行增資擴股,支援投資村鎮銀行,支援設立金融(融資)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融資擔保公司、企業財務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信託投資公司、私募股權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非銀行金融機構;鼓勵參與水利工程建設,支援通過招標、承包租賃等投資農田水利、水土保持等項目;鼓勵參與市政建設,支援進入城市供水、供氣、污水和垃圾處理、城市園林綠化等領域,已建成項目通過公開拍賣經營權方式鼓勵參與運營管理;鼓勵參與電信建設,支援參股進入基礎電信運營市場,開展增值電信業務;鼓勵參與醫療衛生事業,支援興辦各類醫療機構,對承擔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醫療保險定點服務的民營醫療機構與公立醫療機構一視同仁;鼓勵參與教育和文化事業,支援民間資本以多種形式進入教育領域,興辦普通高等教育、中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城市幼兒教育。

  《意見》規定放寬經營條件的內容包括:允許以實物、商標權、專利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擁有的其他公司股權等作價出資,其比例最高可佔註冊資本的70%;試行註冊資本貨幣“零首付”,允許延長出資期限;除高危和重污染行業外,允許前置許可要件不完備的企業先登記註冊,一年內完善相關手續;允許個體工商戶保留原名稱、沿用原前置許可轉為企業。

  在創新金融服務上,《意見》提出:商業銀行服務收費應當公開,禁止對小微企業貸款違規收取承諾費、資金管理費。嚴格限制收取財務顧問費、諮詢費等費用;鼓勵民營企業直接融資,逐步擴大民營企業集合票據、集合債券、集合信託和短期融資券等發行規模;拓寬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渠道,允許向多家銀行融資;小額貸款公司最大股東或主要發起人持股比例可放寬到50%,支援經營良好的小額貸款公司設立分支機構、掛牌上市;支援採用智慧財産權、倉單、商鋪經營權、商業信用保險單等質押融資;建設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適當降低市屬國有擔保公司對小微企業的擔保費;“三權”抵押融資重點支援民營企業投資現代農業和新農村建設。

  《意見》還推出了加強財政支援的政策措施,包括:市政府設立每年20億元規模的支援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專項資金,重點用於技術改造、先進設備引進、上市企業的重組扶持、中小企業有市場有回款有效益産品生産所需流動資金的貸款貼息、鼓勵類産業投資貸款貼息、自主創新平臺建設補助、重大科技成果産業化項目資金補助、“走出去”獎勵、新創辦小微企業租用經營場地租金補貼及其他政府鼓勵事項;“十二五”新辦鼓勵類民營企業,自登記之日起2年內享受與其繳納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和營業稅地方留成部分等額的財政補貼;市級及以上開發區(園區)內新建的工業生産性建築物減免城市建設配套費;繼續實施微型企業資本金補助,建立小微企業貸款風險救助機制,支援金融機構發放小微企業貸款;政府採購産品、服務和工程對各類企業一視同仁;政府投資的大型科技平臺對各類所有制企業開放,適當減免中小企業使用費;對民辦普通高等教育、中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給予生均經費相應比例補助。

  在降低稅費負擔方面,《意見》規定全面落實西部大開發15%企業所得稅率和三峽庫區、民族地區、兩江新區、開發區稅收優惠政策;2015年年底前,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算,並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個人營業稅按期納稅的起徵點上調到月營業額20000元,按次納稅的起徵點上調到每次(日)營業額500元;各類企業實際融資成本、固定資産折舊、技術開發費、技術轉讓費及用於社會公益事業捐款等,准予稅前扣除;資産重組過程中涉及的不動産、土地使用權在企業內部轉讓不徵收營業稅;努力爭取國家批准試點,對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徵收的營業稅改徵增值稅;對上一年未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築施工民營企業,保障金降低50%收取,連續兩年未拖欠的再降低10%收取,連續三年未拖欠的免交;取消行15項政事業性收費。

  此外,《意見》還提出了多項改善發展環境的政策措施。

編輯:王偉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