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區婦聯主席參木群日前介紹,目前,西藏婦女幹部人數已佔全區幹部總數的41.42%。在省級黨政領導班子中,婦女幹部配備率均達到100%;在省級人大代表中,女性佔總數的22%;在省級政協委員中,女性佔總數的20.6%;在國家公務員隊伍中,婦女幹部佔總數的34%。
資料顯示,舊西藏法典中規定“奴隸與婦女不許參與軍政事宜”,那時西藏廣大婦女的社會地位十分低下。
西藏和平解放後,從自治區實行第一次基層人民代表選舉開始,歷次換屆選舉中婦女參選比例均在90%以上,大批有能力、有文化、有貢獻的婦女被選為人民代表和政協委員,參與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積極為西藏的發展獻計獻策。(記者 王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