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昨召開魚翅市場整治情況通報會
送檢82個魚翅 79個假
所檢樣本經理化試驗,有大量黏稠明膠溢出
鑒定報告
形態特徵:所檢幹魚翅絕大部分形態特徵厚薄均勻,只有縱向紋理,不符合天然魚翅生長特徵,符合模壓形成的特徵。
理化試驗:有大量很黏稠的明膠溢出。
DNA成分分析:絕大部分送檢樣本未測出鯊魚DNA成分。
結果:所檢82個樣本有79個為“人造假魚翅”。
近日,浙江省消保委發佈了對魚翅市場和魚翅消費歷時半年跟蹤走訪的調查結果,行業的種種亂象引起社會各界廣泛關注。浙江省工商局、消保委昨日聯合召開魚翅市場整治情況通報會,公佈了前一階段魚翅專項執法行動相關案情及送檢結果。
涉假魚翅主要源自省外
2012年12月下旬以來,全省共檢查杭州、寧波、溫州、臺州等地的魚翅産品經銷商617家、銷售魚翅餐飲飯店316家。共立案查處案件31件,查扣問題魚翅560余公斤。
對查扣的問題魚翅,浙江工商局向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送檢樣本82個。鑒定機構對所送樣本進行了形態特徵、理化試驗和DNA成分分析。經檢測發現,所檢幹魚翅絕大部分形態特徵厚薄均勻,只有縱向紋理,不符合天然魚翅生長特徵,符合模壓形成的特徵,同時經70度清水浸泡30分鐘的理化試驗後,有大量很稠粘的明膠溢出。
經DNA檢測分析,絕大部分送檢樣本未測出鯊魚DNA成分。鑒定報告顯示,所檢82個樣本有79個為“人造假魚翅”。
從目前案件初步調查情況看,涉案經營者中經銷假魚翅規模較大的6家經銷商均來自福建,所售的假魚翅分別從廣州一德路山海城市場的洪友海味行、嘉芝海味行、晉龍海味行;一德路南粵食品批發市場711-712鋪、125鋪、811鋪;一德路海中寶等市場購進。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進貨憑證中發現,125鋪、811鋪經銷的魚翅加工地為“江門市荷塘鎮協和魚翅加工廠”
多家餐飲企業共同倡議“拒絕魚翅”
“沒有消費,就沒有市場;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 昨日,杭城12家餐飲企業共同倡議“拒絕魚翅”,同時呼籲全省餐飲業同行積極響應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倡導科學消費、理性消費、綠色消費的倡議,不以任何方式對外提供、製作、銷售魚翅類産品,做有良知、有社會責任的商家。(通訊員 沈雁 記者 陳恩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