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企業“營改增”後稅負月增萬元可獲補貼
時間:2012-10-30 15:05 來源:羊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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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廣東省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即將於11 月1 日正式推開。10 月29 日,廣東省“營改增”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第二次新聞發佈會。會上,廣東省財政廳廳長、廣東省營改增改革試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曾志權首次透露,廣東省級財政專項資金補貼因“營改增”而稅負增加的企業是有“底線”的,即補貼的對像是“月平均稅負增加1 萬元以上的試點納稅人”。</p>
<p> 曾志權表示,廣東省參照其他試點省市的經驗做法,決定對試點中因新老稅制轉換而稅負有所增加的試點納稅人,給予過渡性財政扶持,其中,省財政安排10 億元, 對月平均稅負增加1 萬元以上的試點納稅人給予補貼。目前,省級財政10 億元已安排到位,有關資金的補貼實施辦法已經廣東省政府審定,將會在這兩天公佈並實施。</p>
<p> 而在10 月25 日廣州市召開的“營改增”新聞發佈會上, 廣州市財政局副局長段彩英曾明確表示:“經過審核,企業確實由於‘營改增’增加的負擔,我們會實事求是、足額予以補貼。”</p>
<p> 這個“月平均稅負增加1 萬元”的補貼底線是依據什麼來定的? 為什麼省級財政補貼資金要設底線而不是足額補貼?</p>
<p> 就羊城晚報記者提出的這個問題, 曾志權解釋:這個底線設定,在政策上主要參照上海的做法。因為試點納稅人量大,分佈在全省各地,沒有一定量的限制,操作起來很難。另外,企業“營改增” 過程中稅負增加與抵扣鏈條有關,在操作過程中企業應儘量先抵扣, 抵扣之後稅負還增加的,財政再給予補貼,從上海運作8 個月的情況看,這樣做是行之有效的。</p>
<p> 對於廣州市補貼政策與省裏有所不同,曾志權表示,省裏財政扶持政策下發後,各地可參照省的政策, 再根據各地財力範圍和扶持産業發展的需要,制定各地具體的補貼政策,原則上要求大體統一。</p>
<p> <strong>試點納稅人數</strong></p>
<p> 9.6112 萬戶被列入試點範圍,較之前公佈的13.8 萬戶減少4.2 萬戶</p>
<p> 羊城晚報訊 記者嚴麗梅報道:10 月29 日,從廣東省“營改增”試點工作領導小組召開的第二次新聞發佈會上獲悉,截至10 月27 日,經廣東省國稅部門確認, 廣東( 不含深圳, 下同) 已有9.6112 萬戶納稅人被確認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這一數字較該小組此前公佈的試點納稅人約13.8 萬戶“縮水”了4.2 萬戶。</p>
<p> 對於這個問題, 廣東省國稅局總會計師朱江濤在會上分析指出, 經過調查了解,造成這種差距有四個方面原因:一是納稅人經營項目發生了變化, 以前有“營改增”業務但後來經營範圍發生變化和調整,現在已不屬於“營改增”範圍;二是有部分納稅人因為登記的聯繫電話、地址有變化又未及時更新,導致聯繫不上;三是有部分納稅人經營的項目因是否屬於“營改增”範圍存在模棱兩可、難以界定的情況;四是不排除有部分納稅人因為沒有吃透政策或者對政策在認識上存在不足,顧慮納入“營改增”試點後稅負會上升而觀望。</p>
<p> 朱江濤表示, 在發現上述問題後, 廣東省國地稅部門一方面緊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國地稅部門密切合作,進一步聯繫、核查和落實試點納稅人情況。另一方面,針對部分納稅人經營項目存在模棱兩可、難以界定的情況, 積極向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反映, 請上級部門儘快準確清晰地予以界定。另外, 繼續加大宣傳工作的力度,讓納稅人主動配合,及時納入試點範圍。</p>
<p> 據了解, 這9.6112 萬戶包括: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1.7571 萬戶,小規模納稅人7.8541 萬戶;按試點行業劃分,交通運輸業納稅人9463戶, 部分現代服務業納稅人8.4469 萬戶。(嚴麗梅 )</p>
編輯: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