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11月試點營改增 稅負增加企業可獲足額補貼

時間:2012-10-26 11:19   來源:廣州日報

  11月1日起廣州將試點營業稅改徵增值稅 廣州昨開發佈會解讀5大焦點問題

  昨日,廣州市召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新聞發佈會,企業稅負是否增加、過往優惠政策會否延續、非稅收入看漲會否抵消減稅效應等成為關注焦點。記者了解到,市財政將安排5億元試點財政專項資金扶持因試點導致稅負增加的企業。市財政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非稅收入佔財政收入比重大並非因為“營改增”,不會因為試點“營改增”就抓非稅收入增長。

  11月1日起,廣州市將有7萬戶納稅人“營改增”,試點納稅人戶數和稅收減收都約佔全省50%,稅收減收約33億~50億元/年。市國稅部門表示已做足準備,確保10月底前順利供應發票,11月1日後納稅人順利開具發票,12月1日後納稅人順利申報納稅。

  “營改增”內容

  試點行業:

  自2012年11月1日起,廣州市原來繳納營業稅的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改為繳納增值稅。具體包括:陸地運輸服務、水路運輸服務、航空運輸服務、管道運輸服務、研發和技術服務、資訊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有形動産租賃服務、鑒證諮詢服務。

  稅率:

  有形動産租賃服務適用17%稅率

  交通運輸業服務適用11%稅率

  其他部分現代服務業服務適用6%稅率

  小規模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徵收率為3%

  據市財政局初步統計,廣州市7萬戶試點納稅人在2011年度繳納營業稅約80億元,改徵增值稅後,試點納稅人戶數和稅收減收約佔全省50%,稅收減收約33億~50億元/年。

  焦點一:

  企業稅負是否增加?

  總體稅負下降,將安排5億元專項資金補貼稅負增加企業

  對於“營改增”後稅負是否增加的問題,廣州市財政局副局長段彩英錶示,廣州市的初步測算結果表明總體稅負將下降。對於小部分因“營改增”試點導致稅負增加的企業,廣州市本級先安排5億元試點財政專項資金,給予財政扶持。由於“營改增”影響到企業稅負增加的部分,會足額補貼。目前,上級財政部門正在制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規定。

  廣州市國稅局副局長鄧少蘭表示,“營改增”後中小型企業的稅率由5%降為3%,降幅達40%,減稅效果非常明顯。對於交通運輸業,視企業實際經營情況不同,改徵增值稅後的稅負有升有降。

  焦點二:

  以往優惠是否延續?

  以往優惠延續同時,還將新增兩項優惠

  有企業反映,以往的技術研發業務享受全額免營業稅的優惠,不知道改徵增值稅後,優惠能否延續?

  對此問題,廣州市國稅局副局長鄧少蘭表示,按照規定,原免征營業稅的政策在改徵增值稅後繼續予以免征,包括個人轉讓著作權、殘疾人個人提供應稅服務等。此外,還會新增對部分業務如管道運輸服務、經營融資租賃業務等實行增值稅即徵即退優惠政策;新增對部分行業如公共交通運輸服務行業及有形動産租賃服務行業按簡易計稅方法,即按3%稅率計算繳納增值稅。

  焦點三:

  增稅額會轉嫁消費者?

  增稅額可在抵扣鏈條內抵扣,對消費者影響不大

  有運輸企業表示,如果營改增後稅負增加,會考慮提高運費,有人擔心,工廠運費增加會最終傳導到消費者。

  段彩英錶示,就單個企業而言,隨著其成本結構不同、發展時期不同,體現在它的某一環節繳納的稅收也是不同的,即稅負有升有降。但即使個別企業短期內稅負增加,由於企業已經納入了增值稅抵扣鏈條,其稅額可以被後面的環節所抵扣,就全社會而言,仍體現總體稅負下降的結構性減稅效應。

  有企業財務人員也表示,因為運費可以用於抵扣,提高運費對工廠稅負的影響其實不大。

  焦點四:

  會否引發多抓非稅收入?

  今年非稅收入佔比大屬於正常,不會下任務“增收”

  “營改增”後稅收減收,會否因此引發財稅部門多抓“非稅收入”?段彩英錶示,非稅收入不同於可以均衡入庫的稅收,非稅收入是一次性的,所以可能有的月份上升大一些,個別月份會下降。

  “非稅收入增加包括國有資産經營收入、國有資産轉讓收入等方面,還有一些財政部下發文,原來預算外管理的資金也納入預算管理,所以看起來今年非稅收入佔一般預算的比重大一些,我認為是正常的,不會因為‘營改增’以後就抓這些了。”段彩英舉例説,比如電子警察啟用後,罰沒收入也增加了一大筆收入,“但不是説下任務(要多罰),該罰的還是要罰的。”

  焦點五:

  稅收分成會否有變?

  要待中央政策出臺,目前營業稅、增值稅佔比差不多

  目前“營改增”試點維持現行財政體制稅收分成辦法不變,但今後分成會否有改變?對此,段彩英認為,“相信中央會考慮這個因素,考慮既得利益的”。至於具體國稅收入分成如何調整,段彩英錶示要待中央政策出臺才能明朗。

  段彩英介紹,目前廣州市營業稅和增值稅佔財政收入的比例其實差不多。從2011年的情況來看,營業稅收入佔稅收總額約20%,增值稅佔稅收總額約27%,而在財政一般預算收入的佔比上,增值稅佔21%,營業稅佔15%。

  民生關注

  舊的士發票可沿用到明年

  按照規定,企業自印發票可使用至2013年6月30日止,這其中是否包括的士發票?

  對此,廣州市地方稅務局總會計師李健強表示,印有單位名稱的地稅發票允許用到明年的6月底,“因為印發票有一個過程,如果現在馬上換是來不及印的,所以有一個過渡期。”印有單位名稱的發票可以用到明年。但是如果明年3月就印好新的發票,企業也可以3月就開始使用國稅發票,所以要看企業的存量發票有多少,只是最大寬限度是到明年6月底。

  按規定,試點納稅人原向主管地稅稅務部門申請領購的發票(除自印發票)使用期限至2012年10月31日止。  (文/記者 何穎思 通訊員 穗才宣)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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