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浙江省政府新聞辦今天(11日)上午10點舉行國務院批准設立舟山港綜合保稅區新聞發佈會。浙江省及舟山市有關領導介紹相關情況並回答記者提問。
記者從發佈會上了解到,今年9月29日,國務院以[國函]2012-148號正式批復設立舟山港綜合保稅區,這是去年6月30日國務院批准設立舟山群島新區之後,舟山乃至浙江的又一件大喜事。
舟山港綜合保稅區作為舟山群島新區的一號工程,總規劃面積5.85平方公里,總體定位是利用綜合保稅區特有的功能、政策優勢,大力發展海洋經濟,建設成為浙江海洋經濟發展生産區的重要載體;舟山群島新區的核心功能區努力發展成為面向亞太地區、以大宗商品為主的綜合保稅區,重點培育三個市場,即船舶和海洋工程交易租賃市場、國際進口商品展示交易市場和大宗商品保稅交易市場。
目前舟山港綜合保稅區的項目審批、工程建設、招商規劃等各方面的工作都在積極推進當中,截止7月份,舟山港綜合保稅區已簽約項目和意向性項目共31個,總投資超過30億美元。今天發佈會現場還將進行10個項目的簽約。
記者了解到,舟山港綜合保稅區獲批後將成為我國國內開放層次最高、優惠程度最大的海關特殊的監管區。 (記者 張國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