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房管局、民政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稱,將加強上海市共有産權保障住房(經適房)申請審核工作,並將嚴肅查處經適房申請審核中的隱瞞虛報行為。
通知稱,一旦發生隱瞞虛報行為的申請對象,住房保障機構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採取以下不同處罰。具體處罰方式包括:訓誡,責令限期改正;終止經適房申請審核;在適當範圍內公開通報其隱瞞虛報行為;取消其5年內申請本市各類保障性住房的資格;記錄不良信用資訊,並按規定納入上海市社會信用聯合徵信系統,供有關社會主體依法查詢使用。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此外,對為申請對象出具虛假證明材料的個人或者單位,住房保障機構也將採取記錄個人或者單位的不良信用記錄,直至通過司法途徑追究相關法律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等措施處理。(孫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