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海關新出臺兩項政策為加工貿易企業減負
時間:2012-06-01 13:16 來源: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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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新出臺的兩項政策,惠及深圳數千家企業</p>
<p> 為幫助加工貿易企業應對金融危機帶來的經營困境,廣東省於今年5月11日起正式啟動省內跨關區外發加工免收保證金試點工作,企業在廣東省內海關之間開展跨關區外發加工業務,海關可不再收取保證金或銀行保函。同時,對於符合條件的企業在開展外發加工、內銷等業務時,可適用“集中申報”新模式。這是記者從昨日舉行的深圳海關加工貿易政策宣講會上獲悉的。</p>
<p> 據悉,這兩項新政策將有效地為加工貿易企業“減負增效”,深圳海關關區內的深圳及惠州兩市,就有近1萬家加工貿易企業受惠。</p>
<p> <strong>外發加工新政策為企業流動資金減壓</strong></p>
<p> 外發加工通俗上可以理解成加工貿易企業生産過程中,將某道工序委託給其他企業代為生産的行為。一般來説,因為外發加工涉及保稅料件的遷移,所以在外發加工環節,海關會對企業收取一定金額的保證金或者銀行保函,深圳海關為規範現場操作,外發加工涉及的擔保金金額,按照相關保稅料件總額的綜合稅率(22%)計算相應稅款。所以傳統意義上的收取保證金進行外發加工的管理模式,一定程度上會佔用企業的流動資金。</p>
<p> 5月11日實施廣東省內外發加工免收保證金這一新政策後,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海關將免收保證金和銀行保函,很大程度上減輕了企業的資金負擔。深圳海關現場業務處副處長陳小軍透露,2011年至2012年4月,深圳關區(深圳和惠州)開展外發加工貿易企業,涉及省內跨關區的保證金(含銀行保函)達28.5億元,個別外發加工業務量較大的企業,僅一年累計繳納的保證金數額就超億元。通過外發加工免收保證金,這部分企業流動資金上的壓力將大大減少。</p>
<p> <strong>“集中申報”助企業擴大內銷</strong></p>
<p> 為促進企業發展,鼓勵企業開拓國內市場,深圳海關先後出臺了多項措施鼓勵企業擴大內銷,內銷“集中申報”就是其中的一項。</p>
<p>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常規情況下,加工貿易企業必須向主管海關申請,並辦結內銷徵稅手續後才可以開展內銷業務。但適用加工貿易貨物內銷“集中申報”模式的企業,可在實際內銷後,在當月內憑匯總內銷情況,集中向主管海關辦理內銷申報徵稅手續,最遲不得超過次月15日。這對企業來説,節省了大量報關手續辦理上的人力費用和時間。</p>
<p> 目前深圳海關關區(深圳和惠州)內共有加工貿易企業10000余家。今年前4個月,加工貿易內銷徵稅11.76億元,同比增長7.2%。內銷“集中申報”模式的推廣,意味著原來只有700多家大型聯網監管企業內銷時可享受到的海關監管便利,將覆蓋到深圳、惠州近萬家加工貿易企業。</p>
<p> <strong>新政策令企業得到多種實惠</strong></p>
<p> 在記者的採訪中,企業均表示,兩項新政策會讓企業在流動資金、接短小訂單、生産週期安排、加工效率等方面得到多種實惠。</p>
<p> “據我們估算,海關近期推出的兩項新政策每年可為我們企業節省資金近百萬。”在採訪中,正方電子(深圳)有限公司經理陳建志向記者表示。作為一家研究、開發、生産新型電子元器件的企業,正大力通過內銷手段開拓國內市場,僅2011年加工貿易內銷就達1300萬美元。公司産品內銷實現“集中申報”模式,就可在完成與國內客戶的交易後,再據實向海關辦理納稅手續,在生産週期安排上將更加靈活,同時也節省了逐次報關的人力成本。(李玫)</p>
編輯:王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