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階梯電價聽證引發思考

時間:2012-05-23 10:48   來源:中國青年報

  “怎麼都開成了聽‘漲’會?”這幾天,廣州市民馬女士一直關注著各地階梯電價聽證的動態。她家裏有8口人,按照廣東省目前的聽證方案,她已經能預計到每月的超額電費會很“傷”。

  今天,記者在廣東省價格資訊網看到,“居民生活用電階梯電價”的專題依然置頂,相關政策、公告、新聞也被點擊上千次,遠遠高於其他專題。與此同時,在廣東省階梯電價聽證會的同一天,南方電網公司發佈了2011年社會責任報告,在5省區15個城市闡述了“提升管理水準、保證可靠供電”。

  廣東首檔電量標準低於京滬,顯然不合理;既然是階梯電價,就是“可上可下”;每年是否實行動態調整,這樣才符合現實需求……在不久前舉行的廣東省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上,廣東省物價局公佈的兩套方案,被在場的聽證代表認為,首檔電量太低,導致基本“全面漲價”。

  根據廣東省物價局日前公佈的方案,方案一:全年實行統一的電量分檔標準,第一檔電量水準為每戶每月0~210度的用電量,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電量水準為每戶每月211~430度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電量水準為每戶每月431度以上的用電量,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30元。方案二:將階梯電價的分檔劃分為夏季和非夏季標準,第一檔電量夏季240度,非夏季170度。超過部分的漲價幅度與方案一相同。

  中國青年報記者從廣東電網近日公佈的數據看到,廣東居民平均每戶每月用電量在150度到200度之間(冬季和夏季用電量不同)。

  不少聽證代表認為,兩套方案中的首檔電量過低,無法滿足廣東地區居民的生活需求。消費者代表梅先玲表示,從價格浮動來引導居民的用電行為是對的,但廣東冬暖夏熱,高溫持續時間長,居民使用空調等家電頻率高,這些是省不掉的。

  華南師範大學伍勁松認為,同一電網,就應該同一定價,與國家規定不符合,就是不平等。方案以節約能源減排為理由,必須全面考慮將非居民用戶全面納入實施範疇,才符合節約能源的精神。

  階梯電價是否應考慮區域差異問題?部分聽證代表認為,廣東經濟發展不平衡,各地居民用電量情況差異較大,採用全省統一電量標準的做法不合理,建議分區域設置階梯電價的各檔電量標準;也有部分聽證代表認為,分區域設置階梯電價分檔電量不公平、不合理,也不利促進節能減排,建議仍採用全省統一電量的做法。

  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代表陳北元認為,無論是方案一提出的210度,還是方案二的夏季240度,第一檔電量都太低。如果第一檔電量定高一些,就可以涵蓋大部分用戶,這樣一來,季節差異、珠三角和非珠三角地區差異都可以解決。

  消費者代表陳偉雄在網上公佈了電話,調研了20個不同的個案後得出結論,夏天最低需要268.79度,冬天最低177.39度,如果使用暖氣,則達到417.39度。“現在是老齡化社會,老人很多都需要用暖氣。”

  陳偉雄認為,廣州、深圳GDP加起來遠比上海高,發達地區生活標準應該更高,基準電價標準不應比北京、上海低。據了解,今年北京市階梯電價方案的第一檔電量每戶每月230度或240度,上海市獲大部分聽證代表同意的年度方案則是月均首檔電量為260度,均高於廣東省。低收入家庭代表鄧黎霞表示,首檔電量應該調至270度左右,也有代表建議調整為夏季300度,非夏季230度。

  但廣州供電局孫宏兵表示,不考慮直轄市,在全國省級區域中,廣東基礎電量基本算最高,其中夏季用電第一檔電量240度,已經比山東、浙江高20度,比江蘇高36度。他認為,“兩個聽證方案都有很強的操作性。”

  陳北元建議,廣東可以採取上海那樣的“年度方案”。也就是,居民用戶年用電量如果超過3120度,超過部分每度加價0.05元;如果年用電量超過4800度,超過部分每度加價0.30元。在5月11日舉行的上海市居民階梯電價聽證會上,多數參加人也傾向於該方案,認為該方案充分考慮上海實際情況,能最大限度地減少階梯電價對居民家庭電費支出的影響,操作上也簡單易行。

  “方案中沒有看到首檔電量是如何得出,是不是真的能覆蓋80%的用戶,群眾是不是被平均了?”廣東省政協委員劉濤提出,兩套方案都是“看漲”,並不見得好。他説,能否借鑒國外“生存必需用電”的做法,設定一個限額,由政府低於成本價來補貼。

  據電網業內人士透露,80%是絕對數,即全省的80%,但算到廣深等經濟發達城市頭上,可能確實達不到這個比例。這意味著,在這些地區,有不止20%的居民用電要漲價。“雖然農村等欠發達地區用電量較少會拉低平均用電量,但這些地區在總用電量中所佔的比例也少,所以影響不大。”

  值得關注的是,聽證會上一個數字引起了爭議。《廣東省居民生活用電定價成本監審報告》顯示,廣東電網員工月平均工資為7418元。而根據廣東省統計局的統計數據,今年一季度廣東城鎮單位在崗職工的月平均工資為3980元。

  “供電企業拿著比全省平均工資高兩倍多的高工資、高福利,還要因為發電企業虧損增加居民用電負擔,這是不公平的!”消費者代表梁偉文直言,聽證方案中完全看不出要求供電企業採取什麼行動來降低成本。

  部分聽證代表認為,電網公司應更多地承擔社會責任,將上漲的成本通過挖潛增效來彌補,而不能只依賴於電價上漲。

  不少代表提出,方案二對每戶家庭的電量採取“一刀切”,幾代同堂家庭和兩三口人家庭基準電量相同的做法不合理,建議適當增加人口較多家庭的電量基數,或按家庭人口數量設定不同的電量標準;但也有人認為家庭人口核實難度大,且居住人數容易變化,操作難度大。 林潔

編輯: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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