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從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獲悉,上海市正式明確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的範圍。自明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
此前財政部、國稅總局印發的試點方案中包含的建築業、郵電通信業、銷售不動産、餐飲和娛樂等服務業,並不在上海此次確定的範圍之內。
上海財稅部門公告稱,試點納稅人中的增值稅通常適用計稅方法,分別按照17%、11%、6%三檔稅率計算銷項稅額,應納稅額是銷項稅額減去進項稅額後的餘額。
對於增值稅試點範圍,公告明確規定,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開展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
其中,交通運輸業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部分現代服務業包括研發和技術、資訊技術、文化創意、物流輔助、有形動産租賃和鑒證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