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價格漲幅不得超過基價10%”,海南省政府12月16日公佈了2011年春節期間酒店價格最高漲幅,這一“臨時干預”措施明確指向了前幾年春節期間出現的“天價房”。
海南省政府此次干預範圍涉及海南所有賓館酒店的各類房型,將採用限定漲幅和超標報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調控。海南省政府明確規定,三亞市以2009年1月27日(農曆正月初二)各類客房的加權平均銷售價格為基價,其他市縣以2010年2月15日(農曆正月初二)各類客房的加權平均銷售價格為基價,最高漲幅不超過基價的10%。
海南省物價局副局長董德標解釋説,2010年三亞客房價格不合理,漲幅過高,因此以2009年的價格為基價。
海南省政府要求賓館酒店申報的標房(除套房和別墅外)基價在5500元人民幣/間及以上的(含各類手續費、服務費,不含價格調節基金),須由當地物價、旅遊部門審查後報海南省物價、旅遊主管部門核準後執行。對於轉型、擴建或新開業等賓館酒店,基價日的價格不可比或沒有基價的,其基價的選取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核定。
海南省旅遊委主任陸志遠認為,為了實現2011年春節期間海南旅遊市場價格穩定,海南物價、旅遊、工商等部門聯合行動,提前準備,採取“屬地管理”和“首問責任制”。一是加強價格備案管理;二是推行明碼標價;三是嚴格處罰規定;四是加強資訊引導,通過各種途徑及時向遊客發佈價格變動、接待能力、客房預訂率等資訊。
此外,三亞等東部旅遊市縣還將加強2011年春節期間計程車、海鮮排檔等價格行為的監管,進一步規範交通客運價格鐵序,打擊海鮮排檔哄抬價格、牟取暴利等違法行為,確保海南旅遊市場價格穩定。 (記者任明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