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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關〕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6號文件

  時間:2007-08-09 15:05    來源:     
 
 

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6號(關於對原産于臺灣地區的19種進口農産品免征關稅有關事宜)
2007-03-19
 
【法規類型】 海關規範性文件 【內容類別】 關稅徵收管理類
【文  號】 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6號 【發文機關】 海關總署
【發佈日期】 2007-3-19 【生效日期】 2007-3-20
【效  力】 [有效]
【效力説明】
 

    經國務院批准,自2007年3月20日起對原産于臺灣地區的19種進口農産品免征關稅(詳見附件)。現就執行中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免征關稅的原産于臺灣地區的農産品(以下簡稱臺灣原産農産品)共涉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的27個稅則號列,本公告附件清單所列標有“ex”的稅則號列,表示該稅則號列包括多項商品,其中,只有清單中的列名産品為免征關稅的農産品。

  二、海關憑臺灣地區有關機構和民間組織(詳見海關總署2005年第37號公告)簽發的産地證明文件,辦理免征關稅的驗放手續。

  三、臺灣原産農産品的原産地標準為在臺灣地區完全獲得,即水産品為在臺灣地區養殖或由臺灣籍漁船在遠洋、近海捕撈,蔬菜為在臺灣地區收穫、採摘或採集。

  四、進口貨物的收貨人或其代理人在申報進口免征關稅的臺灣原産農産品時,應按照本公告附件所列的對應商品編碼填報,報關單“隨附單據”欄的“優惠貿易協定代碼”應填報為“06”,其他填報要求,按照海關總署2005年第69號公告的規定執行。

  五、享受免征關稅的臺灣原産農産品,應符合海關總署2005年第37號公告的相關運輸要求。

  特此公告。

 

    附件:部分原産于臺灣地區的進口農産品免征關稅的産品清單

 

 

 

 

            二○○七年三月十九日

 


辦公廳

 
編輯:陳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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