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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總局積極幫助臺農産品順利進入大陸銷售

  時間:2006-05-18 09:31    來源:     
 
 

  台灣網5月17日北京消息 國家品質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動植物檢疫監管司副司長盧厚林在今天上午舉行的國臺辦例行發佈會上表示,為進一步擴大臺灣農産品在大陸銷售,促進兩岸農産品貿易發展,質檢總局採取積極措施,幫助臺灣農産品順利進入大陸市場銷售。主要措施有:

  一、質檢總局于2006年4月19日發佈公告,決定自2006年5月1日起,擴大臺灣水果、蔬菜準入種類,並簡化臺灣自捕水産品進境檢疫要求。允許産自臺灣地區進入大陸銷售的水果種類從18種擴大到22種;允許産自臺灣地區的蔬菜11種進入大陸;允許來自臺灣漁船自捕的水産品輸往福建,不再要求提供水産品衛生證書。

  二、質檢總局已通知各地檢驗檢疫機構,繼續對臺灣農産品進入大陸採取檢驗檢疫便捷措施,包括提供熱線諮詢、快速審批、快速報檢、快速查檢、快速放行等。包括各相關檢驗檢疫局要提供熱線諮詢服務,隨時解答各種提問,要加快檢疫審批的速度,實行電子審批,要快速受理報檢、要快速組織查驗,經檢疫合格的要快速出證放行。

  同時也要做好檢驗檢疫人員的準備,技術方法的準備、監測條件的準備,各相關檢驗檢疫機構都提供了預約報檢、隨報隨檢,以及開通專門的查驗檢查建議地,確保臺灣産品順利進入大陸銷售。

  三、進一步加強與臺灣企業、社會團體等方面的溝通,及時協商解決臺灣農産品銷往大陸遇到的檢驗檢疫問題,便利臺灣農産品順利進入大陸銷售。

  四、為臺灣農産品食品來大陸參加各種展會提供檢驗檢疫便利,質檢總局委託展會主辦地的直屬檢驗檢疫機構辦理進境動植物審批,下放檢驗檢疫審批權,對於沒有列入檢疫準入名錄的,臺灣希望來參加展會的蔬菜、水果,經檢驗檢疫合格後可以到大陸參加展覽,展覽結束後,在檢驗檢疫機構的監管下允許處理。允許在臺灣參展的預包裝的食品,允許在展會期間或者是展會之後直接銷售。(言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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