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
目前出現的問題主要涉及兌付、資訊披露、虧損糾紛等方面
在規模快速增長背後,信託産品在近期頻繁出現問題,而這其中銀行作為銷售的主渠道不可避免地牽涉其中。
從目前已經暴露的糾紛和案例看,銀行代銷第三方産品出現的問題主要涉及兌付、資訊披露、虧損糾紛等方面。
今年6月份,中誠信託為山西一家煤炭企業發行的超過30億元的信託出現問題,當事企業遭遇三起訴訟,均與民間借貸有關,而這一信託曾通過工行發行。
但從夏天至今,中誠信託與工行還未商定出如何處置這一規模30.3億元的信託。信託投向振富集團的賬外民間融資,已經被當地公安局定性為非法集資。
另一起中信信託為宜昌企業三峽全通發行的信託也面臨風險,2011年底中信信託通過連續四期信託産品為鍍鋅板製造企業三峽全通籌資13億元,但由於經濟和鋼鐵行業不景氣,三峽全通經營面臨困難。今年10月份就傳出該公司多條生産線停工,有可能被政府接盤。
在信託發行高峰時期暴露出的銷售問題也逐漸增多,一些投資者在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的理財經理介紹下購買了信託理財産品,但今年11月到期後無法兌付,華夏銀行稱理財經理“私售”産品。
此外,股市的下跌、資産價格縮水等也導致一些其他糾紛産生,比如建行上海分行的私行客戶因購買證大定向增發産品,虧損接近五成,客戶稱銀行在溝通止損等方面未盡責。
此外,從今年上半年至今,也陸續有數宗信託産品因投資標的出現問題,已經經由信託公司收回抵押物,其中大部分轉給了資産管理公司。其中較為知名的有青島凱悅中心被強制拍賣,此前這一資産曾是中融信託發行的信託計劃的抵押資産。
對比2011年,今年信託産品出現問題的頻率趨於密集。從信託行業發展的規模看,2010年正是房地産信託以及各類銀信合作産品發行規模膨脹的時間,按照信託産品的一般1-2年的期限,2012年和2013年將是高峰期發行的信託産品集中兌付的時期。
新京報記者 吳敏
- 專家聲音
郭田勇:投資者務必看清高風險産品協議
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表示,由於近期華夏銀行、工商銀行屢出問題,一些客戶經理私售理財産品,沒有彙報總行,存在風險和隱患,在此情況下急需銀行進行全面排查。
郭田勇指出,目前,理財産品火爆,客戶通常很信任銀行這一渠道,這就會導致一些客戶經理鋌而走險。一來理財産品可以賣得掉,二來自己可以獲得高額回報,這嚴重損害了銀行的利益。
郭田勇提醒投資者,股權投資類産品收益率比較高,但風險較大,一般商業銀行不大可能銷售這類産品,即便有的銀行代銷這類産品,也是通過其私人銀行部進行,對風險承受能力比較強的高凈值客戶進行銷售,而對一般的銀行理財客戶是不予銷售的。“若是銀行銷售的産品,其內部一定有嚴格的內部審批程式和風險控制,而這些都會反映在銀行和客戶簽署的協議上,對投資者而言,一定要把協議看清楚。”
(金彧 蘇曼麗)
- 投資者聲音
“希望監管層嚴查”
昨日,據購買了此次華夏銀行理財産品風波中問題産品的陸女士介紹,目前華夏銀行還沒有給投資者任何説法,事情也沒有進展。但是,銀行通知投資者這週五上午開會,具體會講什麼內容還不清楚。
據陸女士説,從上個月25號到現在,每天都有20多個投資者在銀行等説法,年輕人要上班沒時間,所以多數都是六七十歲的老人在銀行守候。對他們而言,身體和精神都很疲憊,特別希望能儘快有結果。
“我們一直在關注政府對此事的態度,所以我們做法很理性,沒有衝突只是在急切地等待,我們對事情的解決抱有一份希望,希望監管層的介入能讓此事儘快有結果,這對銀行以後的發展也有好處。”陸女士説,“希望監管層能嚴查,不能只是罰款這麼簡單,該追究的追究,該訴諸法律的訴諸法律,從根源上杜絕這種事情”。
昨日獲悉銀監會下發了通知,同樣購買銀行理財産品而遭受損失的陳女士很高興,她表示希望監管層的出面能推動事情進展。監管層早一些對此事進行嚴查,就少一些投資者遭遇損失。
對於今後的投資,陸女士給出了她的建議。她認為,投資者需要補的課太多了,平時多了解金融、法律相關的知識,擁有風險意識,才能避免這種受騙的局面。(李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