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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繪製金融改革創新“路線圖”

  時間:2012-04-26 10:05    來源:中國證券報     
 
 

  支援上市公司並購重組 發展股權投資機構 積極利用債券市場 吸引民間資本投入實體經濟

  溫州將大力推進産權交易市場試點建設、開展中小私募債試點、促進民間金融規範化陽光化

  浙江省金融工作會議暨推進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動員大會25日召開。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溫州金融改革試驗區方案實施細則已獲通過,浙江擬出臺《關於加快金融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

  業內人士認為,溫州存在“兩難”,一是民間資金量大,但投資難;二是中小企業數量大,但融資難。溫州金融改革釋放出諸多積極信號,不僅為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開闢通道,還為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帶來曙光。此外,浙江擬出臺重要舉措加快金融改革,這將促進金融業更緊密地服務實體經濟。

  溫州將建地方金融管理局

  溫州市委書記陳德榮25日在浙江省金融工作會議上表示,溫州金融改革作為溫州轉型發展的重大戰略和強大引擎,確保在四個重點領域取得突破。

  首先,完善地方金融組織體系。加快發展為小微企業提供服務、以民間投入為主體的地方金融組織,逐漸形成多層次、廣覆蓋,互為補充、良性競爭的金融組織體系。

  其次,健全民間資本市場體系。推進溫州産權(資産)交易市場試點建設,推進企業股權、技術産權、文化産權、排污權、水權、碳排放權、農村土地承包權和林地流轉等産權交易。建立股權投資發展體系,設立政府引導基金,組建若干産業投資基金。開展中小私募債試點,引導企業通過債券市場進行金融融資。

  再次,創新金融服務體系。研究制定民間融資管理辦法,建立民間融資備案管理制度,抓好民間資本管理公司試點,促進民間金融規範化、陽光化。創新發展各類面向中小企業、“三農”的金融産品與服務,積極發展科技貸款、小額擔保貸款,開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和信用保險,引導發展金融公司,建立小微企業融資綜合服務中心和再擔保體系。

  最後,構建地方金融監管體系。建立溫州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制定對資本類運作機構進行監督的系列配套方案,形成有效的監管機制。組建涉嫌金融犯罪偵查支隊,探索建立金融仲裁院和金融法庭,嚴厲打擊非法金融活動,維護公平公開的經濟金融秩序。完善金融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健全地方金融風險預警體系,防範和控制金融風險。全面加強信用建設,構建全社會的徵信體系。

  溫州是中國民營經濟最活躍的地方。民間借貸以隱蔽的形式長期為溫州的民營經濟提供信貸支援,由於缺少規範,滋生出高利貸等諸多弊端。去年溫州發生多起民間借貸問題,波及實體經濟的正常運作,金融綜合改革實驗區將給溫州民營企業帶來更多的發展契機。

  溫州金融改革通過金融創新建立民間投融資平臺,通過多種金融工具讓民間投融資渠道通暢,既引導了民間資金流向,又解決了企業融資難問題,讓更多的企業做好實體經濟,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業內人士表示,設立溫州市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向外界傳遞出國家進一步推進金融改革、構建多元化金融體系的信號。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交給溫州的“十二條改革任務”,不是“特權”,也不是“救溫州”,而是通過溫州試點為全國尋找經驗。金融改革的終極目標必須認清,金融必須緊密服務實體經濟。金融資源只有按市場和實體經濟需求合理配置,才能根據産業需求實現真正創新。

  浙江積極引進總部金融機構

  借著溫州金融改革之風,浙江省也將大力發展該省金融業。中國證券報記者獲悉,該省擬出臺《關於加快金融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加快做強做大地方金融機構。

  目前,浙江正在著力打造總部經濟,這在杭州表現得比較明顯。新加坡星展銀行、澳星銀行、瑞銀證券及眾多世界500強公司和金融機構落戶。

  《意見》表示,浙江將引進各類總部金融機構,鼓勵新設和引進銀行、證券、保險、期貨、信託、金融租賃等各類法人總部機構;鼓勵境內外各大金融機構在浙江省設立全國性的中小企業金融服務、財富管理等總部機構,或設立區域性的業務總部、營運總部、研發中心等專營機構和功能性服務機構。鼓勵境內外知名資産管理公司的總部或中國總部入駐浙江省。鼓勵發展各新型法人金融機構。對在浙江新設立或新引進的全國性總部金融機構、區域性專營金融機構,經認定後,由財政部給予一次性開辦補貼。

  《意見》強調,發展壯大地方金融機構。支援“浙商系列”總部機構做大做強,通過增資擴股,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拓展省內外網點佈局,提升在全國的影響力和競爭實力。支援浙江省證券機構拓展省內外業務,提升業內綜合排位,加快期貨機構整合重組上市,保持浙江省期貨品牌行業領先地位;積極培育地方保險市場主體,鼓勵發展區域性、專業性保險機構。

  投資融資困境正在破題

  浙江民間資金投資難和中小企業融資難並存的兩難困境正在破題。

  《意見》表示,浙江省大力發展新型金融組織和股權投資機構。積極發展股權投資機構,吸引境內外知名股權投資機構入駐浙江省,培養一批本土股改投資機構品牌。以杭州、寧波、溫州為重點,構建股權投資基金的集聚高地,打造“中國私募股權産業基地”。

  制定支援股權投資機構發展的政策意見,鼓勵有條件的市、縣(市、區)建立股權投資引導資金,重點投入以初創期、種子期為主要投資對象的創投基金和天使基金。

  浙江省有關部門表示,加強地方資本市場建設,每年將新增30家上市公司,“十二五”末上市公司數力爭達到400家。支援上市公司在産業轉型中開展並購重組,實施産業鏈戰略性整合。

  此外,《意見》指出,要積極利用債券市場,支援企業發行企業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和中小企業集合票據等各類債券品種,支援小微企業非公開定向發行債務融資,對金融機構承銷直接債務融資業務給以一定的財政獎勵。

  《意見》表示,浙江正在整合資源做大産權交易市場,發展企業産權、技術産權、文化産權、排放權、林權等各類産權交易市場。積極培養金融資産交易市場,構建金融企業資産交易、債權信託等交易平臺。繼續深化未上市股份轉讓平臺試點,為非上市公司股權託管、登記、轉讓、融資等提供綜合服務。積極爭取開展區域性場外交易市場試點,對接全國多層次資本市場。

  探索民間融資陽光化是《意見》主要內容之一,支援民間資本參與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的改制和增資擴股。支援民間資本發展股權投資、融資性擔保互動融合的民間金融産業鏈,積極創新民間資本轉化為科技資本、産業資本的地方資本市場,吸引更多的民間資本通過股權、債權方式有序投入實體經濟。

  業內人士分析,民間融資陽光化,有利於削減“非法吸儲”、“非法集資”等金融違法犯罪現象。民間企業特別是民間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有望得到緩解,規範、陽光的民間“金融大亨”或許不再是天方夜譚。(記者 周文天 高曉娟)

 
編輯:王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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