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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與10台銀行確立代理關係 兩岸直接通匯業務擴大

  時間:2002-07-25 15:54    來源:     
 
    本報訊 (記者姜燦)昨天,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中國民生銀行與臺灣地區十家商業銀行正式建立代理行關係,開展直接通匯往來業務。這是繼中國工商銀行與臺灣地區10多家銀行簽訂代理行關係後,大陸銀行與臺灣地區銀行簽約最多的一家。

  記者了解到,主要包括華南商業銀行、中國信託商業銀行、彰化銀行、臺灣合作銀行、交通銀行、臺北銀行、臺北國際銀行等10家臺灣大銀行均與民生銀行簽訂了合作意願。

  民生銀行國際運營部負責人稱,兩周前人民銀行正式批准兩岸直接通匯,兩岸資金不再需要通過香港等第三方轉匯。但是,臺灣方面在允許兩岸直通時仍然設置了門檻,只允許在臺灣的外企與大陸通匯,而臺灣本土企業沒有獲准直接與大陸通匯。不過,據有關人士透露,這一限制最遲在今年年底取消。

    來源:《京華時報》 (2002年7月25日第B26版)

編輯:芳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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