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最新動態
兩岸金融交流
分析評論
相關政策
字號:
臺當局:兩岸金融往來辦法最快本週核定

  時間:2010-01-18 10:16    來源:中新網     
 
 

  據臺灣《中時電子報》報道,臺當局日前表示,兩岸銀行、證券及保險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辦法草案,已于上週五報院核定中,若無異議最快可望于本週核定。其中大陸金融機構赴臺的條件,包括世界排名百大、並具備相關經驗者。 

  至於對於有意參股臺灣保險公司的大陸業者,採較具彈性的標準。包括近3年業務財務健全、近5年無重大違規,信評A級以上等門檻。

  臺當局表示,在所有金融機構中,陸資對臺灣的金控、銀行興趣最濃,辦法中未明訂陸銀行赴臺,須先設辦數處2年,才能升格為分行,但強調須在實質對等的原則下進行,為未來兩岸協商市場準入,預留伏筆。另一方面,臺灣金控登陸參股的部份,按照“金管會”先前規劃,必須達到一定門檻,包括:1、扣除此次參股金額後的資本適足率,必須在120%以上;2、加計此次參股金額後的雙重杠桿比例,不得超過100%;3、近三年未受大違規處分。

 
編輯:李學斌    
 
相關新聞
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