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
  
金融最新動態
兩岸金融交流
分析評論
相關政策
字號:
間接迂迴模式下的兩岸金融合作:消除不對稱

  時間:2006-04-20 14:11    來源:     
 
 

  長期以來臺灣金融服務業較多依靠第二産業,因而在其第二産業陸續轉向大陸的同時,服務業特別是金融服務業已呈現出失去服務對象的趨勢,因此也迫切需要隨同第二産業轉向大陸。因而在這樣的背景下,臺灣的金融服務行業也有打開目標客戶市嘗向大陸或周邊地區延伸的必要,否則難以維持經濟體系的健康有序發展。而對大陸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的開放也能推動大陸對臺灣的産業支援,對雙方都是合作互利的。

  正是在兩岸都面臨著經濟轉型和結構調整的大背景下,積極推動經濟合作下的金融合作更具有重要意義,這是對雙方都有利的戰略性選擇。經貿增長金融滯後

  兩岸經貿關係在歷經了1979-1986年的試探階段及1987~2000年的穩定增長階段後,從2001年開始出現了迅速增長的態勢,兩岸經貿交流的規模與品質均有了較大提升。祖國大陸是臺灣第一大出口市場和最大貿易順差來源地,臺灣是大陸第二大進口市常而與此相應的金融服務卻發展有限,在臺灣當局尚未允許大陸的金融機構入島設立分支機構的情況下,大陸仍積極推動兩岸金融合作、鼓勵和歡迎臺灣金融業者來大陸發展。截至2005年,臺灣地區金融機構在大陸設代表處包括7家臺資銀行代表處、14家臺資證券公司24個代表處、11家臺資保險公司15個代表處;設營業性機構只含1家臺資保險合資公司;兩岸商業銀行2002年8月才建立起直接通匯業務往來關係並開辦相應的業務;而從去年10月3日起臺灣開始在金門、馬祖試辦人民幣兌換業務。金融合作滯後於經貿往來的狀況使得臺資企業在大陸的生産、投資、運營和大陸面向臺灣的業務都缺乏更便捷有效的金融支援。

  從經濟發展層面看,抓住當前有利時機適時推進兩岸金融直接、高效、便捷的合作將是對兩岸經濟都有利的共贏選擇。規模日益增加的經濟往來顯然需要發展相應的金融服務體系,才能為所需的資金往來提供便利渠道。事實上,近幾年來對大陸的金融服務成為臺灣金融市場的重要業務,如截止到去年8月份的數據表明,經營OBU(OffshoreBankingUnit)業務的臺灣本地銀行達到70家,成為臺商資金運作的中心業務之一。其中,臺灣本地銀行所佔比例從27.95%上升為46.47%,成為臺灣本土銀行的重要業務,也打破了長期由外資銀行壟斷兩岸業務的格局;匯款是其中主要業務,佔整個業務的95%,其中從大陸匯往臺灣的金額明顯高於從臺灣匯往大陸的金額。再加上兩岸旅遊、文化、民間交流的不斷增加,也需要相應提供更多的個人金融業務服務。各個方面巨大的潛在需求表明,提供直接、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務已經成為維繫兩岸經濟往來不可或缺的要素,當前適時推動兩岸金融合作將具有深遠意義。金融開放格局需要改進

  兩岸的交流也是雙向的,互利的合作才能獲得共贏的結果。而目前來看,由於臺灣當局部分人為限制的設定,使得兩岸的合作存在一定的不平衡性,例如大陸對臺灣地區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的開放程度相對要高於臺灣對大陸的情況,截至2005年底,大陸批准的臺灣銀行在大陸設立的辦事處有7家,與臺商合資的銀行有2家。而相對應的臺灣對大陸地區的金融機構進入始終持過於嚴格的審批態度,大陸于2003年就批准上海浦東發展銀行、招商銀行、興業銀行與香港工銀亞洲四家銀行赴臺設立辦事處,但一直沒有實質性進展,包括臺灣當局對其本土面向大陸的金融機構和金融業務審批也較為嚴格。同時大陸對經臺灣批准的金融機構進入大陸的接納程度也較高,臺灣當局批准15家保險公司在大陸設立41家辦事處與2家分公司的申請案,其中大陸批准臺灣10家保險公司在大陸設立13家辦事處、1家臺灣保險經紀人公司與1家保險合資公司。而其他方面,大陸在引進臺資的同時也提供了很多相應的配套支援措施,例如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就積極為臺商投資提供固定資産專項配套資金,為臺資企業解決人民幣30多億元的資金需求,2005年9月更是通過簽署《關於支援臺灣同胞投資企業發展開發性金融合作協議》為臺商提供人民幣300億元的開發性貸款。

  兩岸交流的不對稱一定程度上使臺灣喪失了潛在的合作機會,例如通過接納大陸金融機構入臺開展針對兩岸經貿交流的業務合作,為臺灣與大陸人員往來提供個人金融業務支援,為同時在臺灣和大陸設立的臺灣企業集團提供金融服務等,這些業務合作都能為臺灣地區金融市場帶來潛在利潤。同時,大陸也面臨著經濟發展和金融改革的大好機遇,眾多潛在的投資機會吸引了境外的資金和資源,同時大陸金融市場對外開放的步伐進展有序,特別是在2006年底銀行業全面開放的背景下,眾多外資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通過不同的方式加緊在大陸金融市場佈局,但具有文化、地緣優勢的臺灣金融機構進入大陸的發展步伐卻進展緩慢,對於島內金融行業的發展是不利的。臺灣地區現在正處於上世紀50年代以來的第五次經濟轉型,其主要特徵是新興産業大量外移和經濟自由化深入加劇了島內金融行業的競爭加劇和空間有限。

  從發展趨勢看,兩岸的金融合作趨勢不可阻擋,在直接合作方式遇到障礙時,可以充分發揮香港地區在兩岸金融合作中的橋梁作用,促使香港成為兩岸金融合作的重要轉机站。臺灣的金融機構可以通過香港進入大陸市場,大陸的金融機構可以通過臺灣金融機構在香港的分支機構了解在大陸的臺資企業的經營狀況,以便更好給予資金支援和融資便利。還應當積極鼓勵兩岸的金融機構進行金融創新,在規避有關管制的同時更好地促進兩岸的金融合作,例如可以通過金融工具的創新,利用信用保證機構和工具,將臺灣的銀行對臺資企業母公司的資信資源延伸到大陸的子公司,也可以通過金融機構的重組和創新,吸引臺商資金參與地方金融機構的增資擴股和重組,促進兩岸的金融合作。(作者巴曙松為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研究員)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編輯:芳翼 

 
 
編輯:system    
 
相關新聞
圖片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