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康:收入分配改革要管控壟斷行業薪資

時間:2013-01-05 10:28   來源:南方都市報

圖為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

  圖為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接受南方都市報專訪:

  收入分配改革要管控壟斷行業薪資 房産稅擴容需結合“頂層設計”

  一份千呼萬喚卻最終未能在2012年出臺的“收入分配改革方案”正像是中國經濟社會現狀的真實映射:一方面,為了應對經濟增速回落、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等挑戰急需拿出改革的勇氣與魄力;另一方面,各方利益博弈卻又難以在短時間內對關鍵問題達成共識。

  實際上,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起草工作自2004年就已經啟動,由發改委牽頭負責。2012年,方案即將出臺的預測頻繁見諸報端,但最終依然難産。

  如今,這項與所有人切身利益直接相關的改革正在成為衡量社會公正的試金石,讓更多人分享經濟發展的成果已經成為未來推進改革的大方向。前不久召 開的全國財政工作會議在部署明年的工作時發出了鮮明信號,提出要完善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準的雙重調控政策,加大對高收入者的調節力度。

  南方都市報記者日前就收入分配改革和財稅制度改革話題專訪了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賈康。他表示,財産分配及與之伴隨的收入分配往往具有一種 “馬太效應”,容易導致富者越富,窮者越窮,財産分佈不均等造成的差距還可以代際相傳。他特別提醒要對我國財産分佈差距在短期內迅速擴大的現象保持警惕, 並制定適宜的因應措施和前瞻對策。

  關於爭議較大的房産稅問題,賈康自稱“是力主推進改革又挨了不少罵的人”。他呼籲在這個問題上凝聚共識,從住宅高端及增量為主入手漸進改革,可 以設計“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用不同的稅務設計區別對待。他強調房産稅的改革將有助於實現中國稅制從間接稅到直接稅的轉變,將更有利於社會公平,有 助於政府減少對土地財政的依賴,形成更趨合理的公共財政機制。

  我國居民財産分佈存在兩大突出問題

  南都:備受各方關注的收入分配體制改革總體方案歷時8年至今沒有出臺,其中主要的障礙是什麼?

  賈康:實際上應該説是收入分配改革的“指導意見”,這個指導意見目前還在研討之中。2013年應該會繼續推進這個意見的出臺。目前對於其中的一些問題取得基本共識還要有個過程吧,體制內部要做研究,研究中就會有不同意見,比如在“反壟斷”等問題上還有不同意見。

  南都:據你所知,這次收入分配改革重點關注什麼問題?

  賈康:從前我們總是將關注點放在“兩個比重”問題上,即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但隨著研究的深入,我們 會發現我國現階段各方矚目的收入分配方面的不良問題,其關鍵點並不在於僱員薪酬比重、政府收入規模、國有經濟比重等帶有總量特徵的指標出現了什麼嚴重問 題。其關鍵點在於收入分配的結構存在較為顯著的不合理,差距擴大,公正性不足,轉移支付和直接稅的再分配優化機制構建不到位、作用發揮不夠,以及對財産性 收入的影響缺乏有效的引導與約束,國企的資産收益對於公共福利貢獻較弱,等等。

  南都:如何理解你所説的“對財産性收入的影響缺乏有效引導和約束”?

  賈康:目前我國居民財産分佈和財産性收入存在著兩大突出的問題,一是財産分佈總體狀態未脫“發展中”特徵,財産性收入比例低。財産以及財産性收 入對於居民和家庭具有重要意義,“有恒産者有恒心”。增加居民財産和財産性收入有利於提高居民的消費和投資能力,有利於支撐國家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

  二是中産階層薄弱,城鄉居民財産差距呈顯著擴大趨勢、房産差距突出。財産分配及與之伴隨的收入分配往往具有一種“馬太效應”,容易導致富者越 富,窮者越窮,財産分佈不均等造成的差距還可以代際相傳,加劇收入分配的不平等。收入分配的差距與財産分佈的差距又互為因果,且很容易形成所謂“正反饋” 而不斷自我加劇。對我國財産分佈差距在短期內迅速擴大的現象應保持警惕,並制定適宜的因應措施和前瞻對策。

  壟斷企業應進入國民收入分配“大迴圈”

  南都:你還提到我國收入分配製度存在“國企的資産收益對於公共福利貢獻較弱”的問題,目前國有企業對於我國居民收入存在哪些影響?

  賈康:據我們的數據來看,目前階段所有制性質成為影響職工收入的重要因素。僅就平均水準來看,2010年國有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39471 元,而同期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的年平均工資為20759元,前者是後者的1.8倍,差距非常明顯。就同行業的工資水準來看,非私營單位和私營單位的差距 更為懸殊。以金融業為例,非私營單位2010年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達到80772元,而私營單位為30513元,前者是後者的2 .6倍;在公共管理和社會組織領域,非私營單位為39329元,私營單位2010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為8900元,前者為後者的4.4倍;只有在平均工資水 平較低的農林牧漁業收入差距最小。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壟斷行業的不合理高收入問題對我國收入分配差距擴大化趨勢起了強化作用。2006年7月11日,由國資委統計評價局編制的一份統計年報顯示,壟斷行業職工每人平均年收入達12.85萬元,是當年全國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18364元的7倍。

  南都:造成這種現狀的原因是什麼?

  賈康:其中一個重要原因是結構性因素造成的。這主要是因為在私營企業中,中小企業佔絕大多數,其平均工資水準會比較低。而國企改制改造之後,剩下來的都是賬面經營效益比較好的大企業,數量少,盈利能力較強,其平均工資水準就相對較高,並且增長也相對穩定。

  此外,部分國企薪資福利水準過高,拉大了收入差距,加重了社會分配失衡。在當前薪資水準與企業業績掛鉤的制度下,資源性、壟斷性國企員工比其他 國企和非國企員工的薪資、福利水準有明顯高出,而現實情況是這些普遍高出的收益並非可以完全歸功於企業微觀管理運作的高效率。因而,一方面國有企業內部高 管與普通員工薪資水準、與國民每人平均收入水準仍然差異懸殊;另一方面國有企業與同行業同領域非國有企業員工收入差距拉大,加劇了本就日益明顯的貧富差距,成 為社會分配失衡中的敏感問題。

  南都:這個問題該怎麼解決?

  賈康:實際上隨著近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推進和大型國企資産收益上繳制度的推行,這些情況有所好轉,但仍存在著兩個突出問題,一方面是國有資本 收益收繳力度過小,上交基數和比例過低。另一方面是支出方向的偏離,央企上繳的紅利目前主要在央企體系內部轉移,沒有明顯體現惠及民眾的意義。總體來看, 國有企業特別是壟斷性央企在收入分配方面,並不像以往我們認為的那樣促進了公平、縮小了差距,而是事實上在收入分配領域尚未很好扮演正面角色。

  我認為改善國民收入分配格局,離不開調整和完善國有企業相關制度和政策,要綜合推進三項改革:一是改革國有企業利潤分配,提高國有企業分紅比 例,擴大紅利上交範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要更大比例調入公共預算,統籌用於民生支出,進入國民收入分配體系的“大迴圈”,體現全民共用;二是加大壟斷 行業改革,盡最大可能減少壟斷對分配格局的扭曲;三是推進工資制度的改革與完善,按照“按勞分配、同工同酬”的原則,加大工資改革力度,加強對壟斷行業的 薪資管控,實施工資總額預算管理;四是進行綜合財稅配套改革。

  南都:你提到,需要擴大國企紅利上交範圍,我國國企紅利的上交現狀如何?理想的狀況應是如何?

  賈康:目前的情況是國企紅利上繳分5%、10%、15%三檔,煙草行業已經提高到20%了,但是我們認為還需要適當提高。我覺得比較理想的狀態 是將來中央層級的國有企業數量減少以後,應被分為若干類按照不同的情況制定法律,這個法律要説清楚這一類企業為什麼要存在,要追求什麼樣特定的社會政策目 標,和這些政策目標相配套的紅利的上繳應該怎麼樣確定,這就不是一個簡單的百分比問題了,而是一個按照一套程式來確定的,符合客觀相關因素的制度了。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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