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讓“農民收入增長超市民”變現

時間:2012-12-24 13:16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農民收入增長力爭超過城鎮居民”,要想讓這項深得民心的公共政策達到理想預期,還需抓緊抓實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強調,要在“收入倍增”進程中著力促進農民增收。今後一段時間,農民收入至少應與城鎮居民收入同步增長,並力爭超過。要從戰略上研究採取綜合措施,營造有利環境條件,不斷開闢就業門路、拓寬增收渠道。(12月23日新華社)

  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向全社會發出“農民收入增長力爭超過城鎮居民收入”的信號,體現了國家對農民收入的重視程度,“收入倍增”有意識向農村傾斜,也意味著城鄉差距會隨著農民收入的增加而縮小。

  儘管中央提出的“農民收入增長力爭超過城鎮居民”施政目標,被各大門戶網站挂在了顯著位置,但由於中央層面對這項制度安排,只是提出粗線條勾勒,並沒有制定出具體的政策。筆者覺得,要想讓這項深得民心的公共政策達到理想預期,還需制定更為詳細的路線圖,抓緊抓實,起碼應從兩方面著眼。

  一方面,要提高農民在市場上的議價能力。近年來,“谷賤傷農”與“谷貴傷民”在全國各地不斷迴圈上演,這意味著,國家層面在提供公共服務産品方面,不僅存在諸多欠缺和差距,還有實質性的具體工作亟須理順和開展。具體講,嚴格監管中間批發環節,暢通綠色通道,建立公益化的社區市場;用公共財政資金,建立一批公共冷庫,來服務農民,實現蔬菜儲存,均衡上市,這不僅可以減少菜農的損失,也可以促進蔬菜市場的平穩發展。

  政府職能部門,還可以利用其公信力,建立半市場化和半公益的會員制仲介組織。譬如,韓國的農民都加入農協,農民收穫農産品後,會把這些菜拉到各個車間加工,農協又在城市設了很多超市,每一年這些超市大概要賣多少,量很清楚,所以不會盲目生産。我們不妨借鑒國外經驗,提高農戶的組織化程度和博弈能力,破解小農戶和大市場之間的力量不均衡,讓農民在市場上變得“強硬”起來,最終實現農民的利益最大化。

  另一方面,要開展農民退稅政策。統計顯示,我國農民每年購買生産資料間接交納的增值稅,高達5000億元,這些間接稅大量流向工商業發達的大中城市或通過分稅制上繳中央。此外農民還承擔了因“工農産品價格剪刀差”和因土地等資源被徵用補償不足這兩項“暗稅”,其中因“剪刀差”由農業部門流向城市工商部門的資金每年平均高達811億元,因徵地等補償不足向農民索取的“暗稅”平均每年至少有1712億元。

  如果將這些間接稅和“暗稅”累加起來,分攤到9億農民身上,每人交納稅款達800元以上。所以,現實的情況是,雖然國家早就取消了農民長達五千年的皇糧國稅——農業稅,但由於稅收負擔轉嫁,農民依然承受了不小的經濟負擔,這也是近年來,農民增産不增收的重要原因。

  事實上,在國外,對農民實施“年終退稅”比較常見。在歐美發達國家,將農民購買生産資料的間接稅,以年終填表登記的方式,進行年終結算返還。日美英等國還利用公共財政資金,對農業進行高額補貼。我國也應借鑒歐美一些國家的做法,將農民購買生産資料間接繳納的稅,以年度為單位,直接返還給農民,以徹底實現農業的“零稅率”,這不僅能大大縮小城鄉收入差距,減輕農民負擔,而且也會為“農民收入增長超過城鎮居民”創造有利條件。(吳睿鶇)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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