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綜合研究室副主任漆雲蘭
近期國家發改委表示,我國將於上半年在全國範圍內推出居民階梯電價。記者從多方面了解到,目前河北、山東等地已經將階梯電價改革方案提上政府工作日程。
居民電價改革給百姓生活帶來重要影響,因此一經提出便引起了社會的高度關注。目前無論是美國、日本等發達國家還是印度等發展中國家都普遍採用階梯電價,我國將於今年正式推出的階梯電價是出於一種什麼樣的深層次考慮?在各地發展嚴重不平衡、城鄉發展日趨擴大、季節性用電存在明顯差異等情況下,如何才能做到分檔標準公平合理?誰是電價改革的受益者?如何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市場煤、計劃電”的問題?針對這些問題,記者採訪了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所綜合研究室副主任漆雲蘭。
調電價可以緩解能源供應緊缺壓力
中國經濟時報:階梯電價幾年前就開始醞釀,你認為我國現在才正式推出是出於一種什麼樣的考慮?
漆雲蘭:首先任何一項政策的出臺,從研究到實施都需要一個過程,居民用電價格調整對居民生活和物價水準的影響面比較大,民眾對其變動比較敏感,這也是居民電價改革進展緩慢、調整幅度和頻率低於工、商業用電的一個重要原因。
此次國家要調整居民用電價格是我國能源供應緊缺、環境壓力加大等矛盾積累的結果,煤炭等資源性價格持續攀升推高了發電的成本,使電價到了非調不可的地步。據我所了解,五大電廠自2008年以來虧損累計高達600多億元,這樣就出現了惡性迴圈——發電越多虧損就越嚴重。實際上我國目前電力方面産能是充足的,如果滿負荷生産並不存在所謂的電荒問題,一些地方之所以出現拉閘限電、出現所謂的電荒,主要是由於煤電價格長期倒挂導致發電企業開工不足,這是這一問題出現的深層次原因,調整電價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煤電價格倒挂的壓力。
體現少用少負擔、多用多負擔的原則
中國經濟時報:早在2010年10月,國家發改委就正式公佈了 《關於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意見強調各地結合當地自然地理環境、經濟發展程度、居民收入和用電水準等情況,確定具體實施方案。中國如此之大,各地發展嚴重不平衡,城鄉發展日趨擴大,季節性用電存在明顯差異,在此情況下你認為如何才能做到分檔標準公平合理?
漆雲蘭:我國實行階梯電價,旨在使居民用電價格在總體上逐步反映用電成本的同時,兼顧不同地區、不同收入居民的承受能力,因此,確實應該考慮到季節性用電、各地之間的經濟發展不平衡、城鄉差距等問題,而不能採取“一刀切”的政策。
總體而言,我認為無論是從《關於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還是相關負責人的談話中,我們都可以看出政府在階梯電價、電量分檔等方面做了長期調研、論證,此次階梯電價試行方案比較充分地體現了以上原則,避免出現調整電價後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活的情況發生。例如,根據指導意見,維持較低價格水準的“一檔”電價的規定要求覆蓋80%的居民家庭,電價保持平穩,對於困難群體還給予免費電量;只有電量消耗高於當地平均水準一定幅度,才開始實施“二檔”、“三檔”不同電價,其中“二檔”每度電價提高5分錢,“三檔”提高2毛錢。不僅體現了用電少的居民少負擔、用電多的居民多負擔的原則,重要的是確立消費導向,引導居民合理用電、節約用電。
誰是電價調整的受益者?
中國經濟時報:實行階梯電價,意味著居民年內將面臨用電越多價格越貴的情況。誰是調整之後的受益者成為大家關注的問題,有一種看法認為電力部門是最大收益者、老百姓是買單者,你如何看待這一問題?
漆雲蘭:誠然,階梯電價的實施會給電力部門帶來益處,但我認為把電力部門看成是階梯電價改革的最大收益者、老百姓是買單者這種看法過於簡單。
我國的階梯電價政策是在資源高度緊張、長期以來煤電價格嚴重倒挂、發電企業長期虧損並充分借鑒國際經驗這一深刻背景下出臺的,認識到這一背景很重要,這樣我們就不會簡單地認為電力部門是最大受益者、老百姓只是單純的買單者。正如 《關於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的指導意見》中所説,調整後的電價收益主要用於四個方面:一是補貼電廠長期以來因成本上漲所造成的虧損;二是加強對發電過程中造成的環境污染進行有效治理以及設備的更新、改進;三是加大對新能源、替代能源的研究投入;四是進行一戶一表工程的升級改造。至少從政策安排方面是這樣設計的。
建立煤電聯動機制才能徹底解決電荒問題
中國經濟時報:有人認為中國的電荒問題是“市場煤、計劃電”引起的,因此階梯電價是治標不治本,如何看待這一問題?
漆雲蘭:我國電力方面的改革相對於其他方面的改革有些滯後,例如我們成品油價格改革一開始就實行市場聯動,與國際原油價格接軌,是“市場油、市場價”。而在電力方面我國則仍處於 “市場煤、計劃電”階段。階梯電價將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我國目前煤電倒挂之間的矛盾,但從長遠看,還是要建立煤電聯動機制,電價要反映市場供求情況,只有這樣才能徹底解決所謂的電荒問題,真正做到既治標又治本。(記者 呂紅星 趙東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