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市場亂象“下狠藥” 團購新規則頻繁出臺

時間:2012-03-31 15:14   來源:文匯報

  惡性競爭、欺詐消費者、霸王條款……在團購行業因各種制度缺失帶來的惡果一一顯現後,有關部門開始“亡羊補牢”,一系列新規則近期陸續出臺。3月中旬,國家工商總局發佈《關於加強網路團購經營活動管理的意見》,針對消費者在團購過程中遭遇的消費欺詐、以次充好等各種常見問題做出多項明文規定;在此之前,廣電總局也發佈了《關於進一步規範電影市場票務管理的指導意見》,“意見”針對團購網站的低票價“痛下殺手”,規定團購電影票最低折扣不得少於7折……

  新規則相繼出臺,混跡于市場的那些無良團購網站被套上“緊箍咒”,這對規範“魚龍混雜”的團購市場,其正面意義十分明顯。但凡事有利必有弊,新規出臺後,面對更“嚴厲”和細化的監管環境,正規團購網站紛紛表態“站隊”,但在私下場合,更多流露出的是對市場前景的擔憂。

  團購服務問世不過短短幾年,即使在它的發源地美國,團購也屬“新鮮事物”,更不要説進入時間不超過兩三年的中國內地市場。既然是新事物,難免會有形形色色的新問題;而解決新問題,需要的是新思維。套用傳統的市場監管模式和手段,對團購市場進行各種限制,或許會贏得“立竿見影”的喝彩,但頻繁出臺的這些行政監管手段,對整個市場未來的發展會産生怎樣影響,現在還真不好説。

  團購過期,退還是不退?

  3月16日,就消費者關注的團購消費者過期未消費是否應該退款問題,國家工商總局出臺指導意見,明確規定,團購網站經營者不得設定過期未消費預付款不退,或者限定款項只能退回網站賬戶等限制。消息甫一齣臺,在業內引發軒然大波,對此,團購網站多位業內人士暗自透露,國內團購網站因為競爭過於激烈,導致團購網站紛紛站隊“表決心”贊同“過期退”,但實際上“一刀切”要求必須“過期退”,並不利於團購行業的長遠發展。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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