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較低標準企業上市,深交所力促“小而新、生面孔”的企業登陸創業板。
3月27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副總經理陳鴻橋在“上市公司‘南山板塊’跨越一百高端論壇”上提出,資本市場吸納新興業態和創新型企業面臨新需求,特別呼籲符合創業板第二套較低標準的企業,以及網際網路、服務業、創投動向等類別的公司積極上市。
“從‘南山板塊’崛起可以看到,中國經濟轉型的基礎性條件正發生重大變化,資本市場吸納新興業態和創新型企業面臨新的需求。”
陳鴻橋特別強調:目前創業板保薦機構對推薦“小而新、生面孔”的企業不積極,“而往往可能正是這樣的企業,更能體現出創業板支援創業創新的特色”。
兩套準入盈利標準指的是:公司最近兩年連續盈利,最近兩年凈利潤累計不少於1000萬元,且持續增長;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凈利潤不少於500萬元,最近一年營業收入不少於5000萬元,最近兩年營業收入增長率均不低於30%。上述兩項條件符合其一便可。
面對日新月異的創新活動,陳鴻橋指出,還需學會如何讓制度適應新興産業新需求,即“生産關係適應生産力”。他認為,要發揮資本市場的“特長”,把握創新的實質與核心價值最重要;以及重視能對生産活動、消費方式、商業模式以及社會經濟生活的效率、品質、成本、安全性能等等産生重大影響的創新企業。
陳鴻橋還建議從三個層面推進資本市場制度創新。首先,應考慮在現有法律、制度框架下,在操作、執行層面改進、優化保薦發行思路和流程;其次,在監管層面改造、完善一些現有規定,如上市門檻降低問題、保薦責任加大問題;最後,借未來公司法、證券法修改之際,從法律層面完善。
另外,陳鴻橋還提出了五點經驗,包括不宜局限于成熟的産業與熟悉的製造業保薦發行理念;不宜把創新局限于技術創新;不宜拘泥于簡單的財務數據或糾纏于經營的細枝末節;不宜以機械式、經驗式、固化的思維評判創新企業;不宜讓企業在經營模式上為了迎合上市而刻意改變符合正常運營要求和規律的現有作法。(劉偉 朱先妮 楊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