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資委開始對央企薪酬制度大膽改革,“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浮出水面。“工資總額預算管理”,是指企業按照國家收入分配政策規定和出資人的調控要求,圍繞企業發展戰略目標,根據企業經濟效益、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和勞動力市場價位等因素,對企業職工工資總額和工資水準作出預算安排並進行規範管理的活動.(《中國經濟週刊》11月4日)
對此,應該説,在社會公眾對央企、尤其是對壟斷央企薪酬水準公平性普遍抱有不滿情緒前提下,國資委對下屬央企薪酬制度進行改革,並以工資總額預算管理的方式提高其社會分配公平水準,無疑值得肯定。然與此同時筆者認為,央企工資改革如果沒有民主參與決策程式,如何不能與社會公共與公眾福利水準提高掛鉤,那這次壟斷央企薪酬改革會不會成為換“口袋”遊戲?。
首先從社會權利關係上講,毫無疑問的是,公眾之所以對國有企業,尤其壟斷央企的薪酬分配製度的公平性普遍不滿,其中除了壟斷央企薪酬與福利水準與社會平均工資水準相比畸高原因外,還有一個根本原因就是現有分配製度難以體現國有資産的國民所有原則。因為背後道理很簡單,一個屬於全體國民所有的壟斷國有企業,只要在上繳最高百分之十利潤的之後,其餘就可以由並非是真正財産主人的——企業自已作主。所以,在如此的制度安排下,社會公眾所看到的是,一方面,央企、尤其壟斷央企在享受國家政策照顧與謀取市場壟斷鉅額利潤同時,為自已取得了與社會平均水準相比高高在上的的工資與福利,另一方面,國企的真正所有人——全體國民,卻只能在這樣的鉅額利潤與高工資高福利一邊
作為社會成員的我們只能旁觀,而不能以主人的身份參與和決定這樣的社會利益分配活動之中,也正是因為如此分配的制度安排才使國民有了權利被剝奪感。所以,在此社會前提下,國民權利的實現,權利關係的公正,顯然應該、並且必須成為這次對央企、特別是壟斷央企薪酬制度進行改革的首要前提與原則。而現在,與以前相比,國資委的這次央企薪酬改革方案似乎仍然不見相關的民主參與決策程式,那其中的風險會有多大?
從公正應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的要求看,隨著這次國資委對央企薪酬改革的“工資總額預算管理”與“雙控制”(工資總量控制與每人平均工資控制)舉措推進,結果的確可以對壟斷央企的目前薪酬分配不公會形成一定的約束性作用,但同時想説的是,如果這次央企的薪酬改革沒有一定的社會公共與公眾福利提高指向,或者説如果在這次社會利益分配關係的重新調整過程中,仍然沒有相關的國企主人——國民參與的民主程式安排,那誰能保證這次的央企薪酬改革,不會演變為公共財富只是從現在的國企“口袋”流向另一個與公共與公眾福利無關的另一個“口袋”?可以説在現有國情語境下,這樣的擔心也應該不僅僅只是杞人憂天之想。所以,正確的選擇或許應當是,以民主公開與國民可參與的方式推進央企薪酬改革,並以看得見的方式將改革與社會公共和公眾福利水準提高直接掛鉤,同樣也應成為這次國資委進行央企薪酬改革的原則。
所以,如果要使這次央企薪酬改革能有真正社會公平正義原則體現,那就必須要具備二個原則:一是要有國企主人——國民參與與決定權利的體現,二要與社會公共與公眾福利提高掛鉤。否則,這樣的薪酬改革很可能只會是一場換換裝錢的“口袋”遊戲“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