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改革委價格司有關負責人談物價形勢與價格改革

時間:2012-02-28 15:00   來源:新華網

  問:有人稱價格改革往往意味著漲價。為什麼我國在推進價格改革時強調資源性産品價格要與國際接軌?

  答:黨的十七大報告、“十二五”規劃綱要對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的目標都有明確的表述,就是“逐步建立反映市場供求狀況、資源稀缺程度和環境損害成本的價格形成機制”。充分發揮市場在配置資源中的基礎性作用,通過價格信號引導資源配置,有利於調動經濟主體節約資源、保護環境、加強管理、提高效率的積極性,有利於實現資源優化配置。

  價格改革的重點是理順價格關係,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引導資源配置的作用,並不能簡單地等同於“漲價”。但由於我們在計劃經濟時期為促進經濟發展和保障群眾基本生活,長期實行“低物價、低收入、低消費”的模式,資源能源等基礎性産品價格壓得比較低。改革開放過程中,為了理順價格關係,可能表現為做“加法”多一些,做“減法”少一些。國家在推進價格改革的過程中,始終注意做到積極穩妥推進價格改革,努力使價格變動與經濟發展水準相適應、與社會承受能力相適應。

  同樣,價格改革的目標不能簡單地概括為“與國際接軌”。但是也要看到,我國改革開放已經30多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也有10個年頭,我國經濟的國際化程度已經很高,特別是石油對外依存度達到57.5%、鐵礦石的進口依存度超過65%、天然氣對外依存度超過15%,其他一些能源資源産品也存在這種情況。

  如果這些大宗商品國內價格低於國際市場,就很難保障國內市場的供應。所以,在對外依存度較高的資源能源性産品領域,價格調整要更多地考慮國際市場因素,而對於國內基本可以自給的資源能源性産品(如煤炭),價格改革則更多地要考慮國內的承受能力和與相關替代産品的比價關係。

  問:有些人説油價與國際接軌,但收入卻不接軌。您對此有何評論?

  答:剛才已經説過,價格改革“強調資源性産品價格要與國際接軌”是一種很不嚴謹的説法。國家在推進資源性産品價格改革過程中,將一些對外依存度較高的産品價格,在一定程度上“與國際接軌”,這是充分利用國際市場資源,保證國內市場供應的客觀需要,是迫不得已的選擇。

  同時,有很多資源性産品的國內自給率高,其價格形成與國際市場的關係相對較小。在推進這類産品價格改革時,國家更加注重考慮社會各方面的承受能力,而不是考慮“與國際接軌”。

  對於“收入卻不接軌”的問題,也應有一個正確的認識。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我國居民收入快速增長,群眾生活水準不斷改善。但與發達國家相比,當前我國居民收入水準還有相當差距,這與所處的發展階段不同有很大關係。

  國際經驗表明,發展中國家在經濟快速發展過程中,居民收入水準不斷提高,與發達國家的差距逐步縮小,但這也需要一個過程。

  可以預期的是,隨著經濟的持續發展,國家加大收入分配結構調整力度效果的逐步顯現,我國居民收入水準會不斷提高。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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