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CPI房價回落:行政手段發威 宏觀調控奏效

時間:2011-12-26 09:45   來源:中國青年報

  如果以結果為評價標準,這一年的宏觀調控成績不小。影響中國人生活品質的CPI、房價兩個數字,在年底都出現回落。

  按照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據,11月全國CPI同比上漲4.2%,漲幅比10月下跌了1.3個百分點。相對今年的最高點,CPI漲幅已經下跌2.3個百分點。

  同樣的回落出現在房價上。

  國家統計局的數字顯示,11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價格環比下降的城市有49個,較10月增加了15個;僅有的5個上漲的城市中,漲幅均未超過0.2%。

  11月,70個大中城市房價平均環比指數下降了0.19%,這是房價平均環比繼10月首次回落0.14%之後的再次下降,且降幅比10月擴大0.05個百分點。

  然而,這些變化卻來自“有形的手”。

  “從手段來看,這一年絕對不是市場導向的一年,而是色彩濃重的政府導向的一年。”北京大學中國經濟研究中心教授霍德明説,如果政府干預過多,也可能對整體經濟發展帶來一些副作用。

  行政手段限制住了房價高企

  從2003年開始,房價就開始進入高漲的快速通道。也正是從這一年開始,房地産調控開始成為每年宏觀調控的重要組成部分。然而,讓人失望的是,到今年上半年為止,房價快速攀升從未得到有效遏制。

  不過,今年的樓市限購令做到了。

  2011年1月2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召開,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會議確定了八條措施以進一步調控房地産市場。

  這八條措施被稱為新國八條,其中包含了保障房建設、土地供應管理、稅收政策調整、信貸政策變化等內容,但最為關鍵的是要求限購令的進一步落實。

  “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被要求“在一定時期內,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

  不僅如此,這個新國八條還對限購措施提出了具體的要求:原則上對已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對已擁有兩套及以上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無法提供一定年限當地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暫停在本行政區域內向其售房。

  一年前,限購就已經出現在房地産調控的措施當中,然而,2011年的限購才是數年來對樓市最有力的打擊。

  在2010年,即使限購,但不論這個家庭擁有多少套住房,政策都允許其再購買一套。2011年的新國八條則徹底堵住了再次購房的口子。

  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南京等城市相繼出臺實施細則,其中,北京的實施細則最為嚴厲,要求購房人提供5年的社保證明或5年的納稅記錄。

  各地樓市迅速由熱轉冷。

  今年7月12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又作出:已實施住房限購措施的城市,要繼續嚴格執行相關政策;房價上漲過快的二三線城市,也要採取必要的限購措施。

  全年算下來,已經有46個城市相繼實施了樓市限購令。

  不僅如此,一些城市比如廣州郊區、廊坊、上海等地,還分別出臺了樓市的“限價令”。

  全國範圍內的變化出現在10月。

  國家統計局的數據顯示,10月,全國70個大中城市房價環比漲幅首次下跌。11月,70個大中城市房價環比指數再次下降。

  來自中原集團研究中心的數據顯示,2011年1~11月,全國30個重點城市商品住宅成交量較2010年和2009年同期分別下降16.4%和45.2%。11月,北京、上海、廣州和杭州的商品住房成交均價較2011年初均下降10%以上。

編輯:王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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