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昨日發佈通知,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的“新36條”各項措施,將任務細分40項並分工給20多個中央部門和各地方政府。
“非公經濟36條”出臺5年之後,今年5月13日,國務院又出臺了《國務院關於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以支援民營經濟發展,被稱之為“新36條”。國務院稱,仍需要進一步明確部門和地方的主要工作任務,研究提出具體實施辦法。因此在昨日發佈的通知中,國務院辦公廳將任務細分40項,並下發至發改委、商務部、財政部等20多個部門,以及地方政府。
據記者比較,與“新36條”相比,這一文件所涉及的支援民間投資的政策內容沒有太大變化,仍表示支援民間資本參與市政公用事業建設、參與政策性住房建設等。
國務院在通知中明確,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對涉及本地區、本部門的工作進一步分解細化,制定具體措施,認真抓好落實。同時要求多個部門間要密切協作。發改委被要求負責統籌、跟蹤落實情況,並按年度將工作完成情況匯總報國務院。國務院辦公廳將對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適時開展督促檢查。
在“新36條”出臺後,工商聯曾組織一次民營企業的討論,企業紛紛表示希望能儘快出臺細則,並能確實落實。
溫州是民營企業的集中地。溫州中小企業發展促進會會長周德文昨日表示,這一任務分工的出臺,很受民營企業的歡迎,而且可以發現,這一通知比“新36條”更為細化和具體,是順應支援民營企業、民間投資的政策。但是同時,這一文件仍是比較粗放的,缺少更為具體的細則。周德文表示,自5月“新36條”出臺後,民營企業一直希望出臺能切實操作的細則,但是目前為止還沒看到。“5年前的‘非公經濟36條’執行得不冷不熱,希望這次‘新36條’能真正起作用。”(記者胡紅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