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揚子晚報》報道,近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出臺《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以下簡稱《電摩條件》),引來坊間議論紛紛。因為這意味著明年1月1日起,眾多車主必須經過考駕照、上牌、買保險等一系列冗長手續才能騎電動車了。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委員陸金龍近日透露,將暫緩實施《電摩條件》,目前中國自行車協會的相關申請已經擬好,預計10日前提交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陸金龍強調,中國自行車協會之所以提出暫緩實施申請主要基於五個方面的考慮。第一,參與《電摩條件》制定的單位不具有廣泛的代表性;第二,《電摩條件》與10年前出臺的《電動自行車通用技術條件》無縫對接的説法缺乏嚴謹的科學發展觀精神;第三,《電摩條件》缺乏公信力、公共精神,不具備普遍服從性;第四,《電摩條件》是強勢利益集團利用標準的手段設置技術壁壘和準入壁壘,容易造成社會的不公平性;第五,《電摩條件》可能造成城市交通擁堵混亂,人民生命隱含巨大危險,不安全因素倍增。
當記者詢問陸金龍“強勢利益集團”的具體所指,他明確表示,“就是指摩托車集團、摩托車行業”。
陸金龍承認“協會要考慮本行業的利益”,“不回避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