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解讀本輪電價上調:要節能 也要保民生

時間:2009-11-20 10:20   來源:人民日報

  解讀人: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 

  各地區各行業電價調整有差異

  問:從11月20日起,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了2.8分錢,在這個平均2.8分錢的價格背後,都包含了哪些主要內容?

  答:從總體上講,這次全國銷售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8分錢,但對各地區、各行業用電價格水準的調整有一定差異。

  一是對上網電價做了有升有降的調整。陜西等10個省(區、市)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上調0.2—1.5分;浙江等7個省(區、市)下調0.3—0.9分。二是統籌解決去年8月20日火電企業上網電價上調對電網企業的影響。三是提高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彌補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資金缺口。四是解決現有電廠煙氣脫硫資金來源,並根據各地煤炭含硫率的不同,適當調整部分地區脫硫電價加價標準。

  問:這次電價調整把握什麼樣的基本原則?

  答:這次調整電價遵循四條原則:“突出重點、促進環保、推進改革、關注民生”。“突出重點”,就是重點解決去年燃煤電廠上網電價提高對電網企業的影響。“促進環保”,就是適當解決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和電廠脫硫資金來源問題。“推進改革”,就是按照電價改革的要求,同步推進銷售電價結構調整,優化電價結構;繼續推動城鄉用電同價、商業與工業用電同價。“關注民生”,就是研究對居民用電實行階梯式電價,在保持居民基本用電價格相對穩定的基礎上,逐步理順居民用電與其他用電價格關係。

  此次提高銷售電價推遲了15個月

  問:我們剛剛從金融危機的衝擊中緩過勁來,請問現在調價的原因是什麼?

  答:是為了理順電價關係,促進節能減排。

  當前電價方面存在的矛盾較多。從電網方面看,去年8月20日國家將全國火電機組上網電價平均每千瓦時提高2分錢,由於當時通脹壓力較大,且金融危機已經給經濟發展造成衝擊,所以,電網企業銷售電價沒有同步調整,導致其購電成本劇增,經營出現虧損。今年1—8月,國家電網和南方電網公司虧損161億元,同比減少利潤238億元。如不及時疏導電價,一方面可能影響電網企業正常經營;另一方面,價格信號失真,不利於引導電力需求,促進用戶合理、節約用電。

  從發電方面看,火電企業執行標桿電價存在苦樂不均的現象。目前各地區的標桿上網電價主要依據機組平均造價、煤價和煤耗制定。由於近年來各地區燃煤機組造價、煤價、煤耗變化較大,而標桿上網電價未能及時調整,各地燃煤電廠經營情況差異較大。為充分發揮價格信號對投資的引導作用,需要對標桿電價進行有升有降的調整。

  從節能減排角度看,近年來,可再生能源發電事業發展迅猛。據統計,自2005年底至2008年底,全國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增加了868萬千瓦,增長了703%,其中,風電裝機增長了695%,且繼續呈現快速增長的勢頭,需要適當調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標準;脫硫電價政策需進一步完善,2007、2008年共有2億多千瓦的燃煤機組加裝脫硫設施,為減少二氧化硫排放做出了重要貢獻,同時也導致脫硫加價資金需求越來越大,需要通過提高電價進行疏導。

  將推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式遞增電價

  問:雖然這次沒有調整居民電價,但大家都很關心這個問題,請問國家發改委對此有何考慮?

  答:居民電價調整直接關係到廣大群眾的切身利益,國家歷來高度重視。

  從供電成本的角度看,我國現行居民電價偏低。電力系統對各類用戶的供電成本主要由用戶的用電電壓等級和用電負荷率決定。一般而言,電壓等級越高,需要變壓的次數越少,供電成本越低;電壓等級越低,需要變壓的次數越多,供電成本越高。用電負荷率反映用戶用電的均衡程度,連續、均衡用電成本較低,斷續用電成本較高。居民用電一般位於電網供電最終端,電壓等級最低,且主要集中在電力系統高峰時段用電,因而其供電成本是最高的。國外居民電價一般是工業電價的1.5—2倍。而我國長期對居民用電實行低價政策,據統計,2008年全國居民用電平均價格為每千瓦時0.50元左右,既低於工業電價,也低於平均電價。

  目前居民電價較低,主要是通過提高工商業用電價格分攤成本實現的。長期下去,既加重工業和商業企業的用電負擔,影響我國的經濟競爭力,又導致經濟條件好、用電越多的家庭補貼越多,經濟條件差、用電較少的家庭補貼越少的不合理分配。

  要大幅度提高居民電價又受到居民承受能力制約,尤其是低收入居民對電價調整十分敏感。因此,這次改變了以往“一刀切”簡單全面提價的做法,這次電價調整暫不調整居民用電價格,擬在深入調研論證的基礎上,在我國推行居民生活用電階梯式遞增電價,也就是將居民月(年)用電量分為若干個檔次,對基本用電需求部分實行較低的電價,對超過基本需求的電量實行較高的電價。這樣,既能合理反映供電成本,又能兼顧不同收入水準居民的承受能力。具體實施方法和內容將由各地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充分論證後,提出可操作的方案,並嚴格履行聽證程式、報批後實施。

  目的是建立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價格機制

  問:人們有一種感覺,資源産品價格改革就是提高價格,對此您怎麼看?

  答:這可能與我們解釋不夠有關。實際上,資源産品價格改革的核心是完善價格形成機制,運用價格杠桿促進資源優化配置。價格升降是由資源稀缺程度、市場供求狀況和一定時期國民經濟發展要求決定的。價格調整與價格機制轉換是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

  我國資源産品價格嚴重偏低,是造成加工業經營粗放、浪費嚴重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國經濟結構不合理的矛盾長期得不到解決,與資源産品價格偏低是密不可分的。

  價格改革的方向是要逐步建立由市場供求決定的價格機制。就拿電力體制改革來説,這些年來,電價市場化改革邁出了幾大步,初步建立了科學合理和公開透明的政府定價制度。2004年,國家對燃煤電廠實行標桿上網電價制度。新建機組投産後執行事先統一制定的標桿電價,改變了過去按項目成本核定電價的做法。同年,我們又實施了煤電價格聯動機制,使電價及時反映煤價變化,將基礎能源市場價格變化及時傳遞給電力消費者。2006年以來,國家制定與完善了鼓勵節能減排和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電價政策。

編輯:楊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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