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國會眾議院6月26日批准了《關於上調消費稅的議案》。議案決定,為彌補社保基金缺口,于2014年4月起,將國內消費稅由目前的5%上調至8%,2015年再度上調至10%。預計該議案將在未來幾週內由日本國會參議院通過後生效。但面對鉅額政府債務和社保資金缺口,僅靠上調消費稅率單項措施,恐於事無補。
在長達20餘年經濟發展停滯的狀況下,目前日本政府已沒有其他增收途徑,只能選擇提高消費稅率增加稅收彌補社保資金缺口。在經歷了長達9個月的反覆磋商後,日本政界終於就“以消費稅增稅為核心的社保及稅制整體改革相關議案”獲得一致意見,增加的消費稅收入,將全部用於支付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障費用。自從1989年日本竹下登內閣為解決日本財政赤字逐年累加的問題,首次引入3%的消費稅法案後,1997年橋本龍太郎內閣將消費稅提升至5%,此後至今的15年中一直延續5%的稅率未變。與其他發達國家高達20%多的消費稅率相比,日本確實有通過增加消費稅解決財政收入困境的較大空間。
但是,在提高消費稅後,可能會産生兩點負面效應不容忽視。首先,讓所有國民共同分擔健全財政的困難,可能會抑制部分消費和經濟活動,導致國內需求下降,令企業所得稅及法人稅等稅收來源減少。1997年4月,日本政府將消費稅率從3%提高至5%,當年日本國家稅收總額較上一年度增加1.9萬億日元,達到53.9萬億日元。但1998年,稅率提高的滯後效應顯現出來,政府稅收總額同比下降了8.4%,全年稅收僅為49.4萬億日元。其次,日本的消費稅是統一稅率,並沒有像歐洲大部分國家那樣對食品等生活必需品採取較低的稅率,可能使低收入人群面臨更大的生活負擔。
據日本政府測算,消費稅率提高至10%後,在國內消費市場不萎縮的情況下,日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每年能增加消費稅收入共計13.5萬億日元。但是,相對於迅速擴張的社保費支出,這些增加的收入只是杯水車薪。以2011財年日本政府預算案為例,社保費用支出總額高達29萬億日元,幾乎佔日本全部財政支出的三分之一,約相當於同年度日本稅收總額的70%,社會保障相關費用的增加對日本公共財政來説已不堪重負,僅靠提高消費稅率解決積弊如山的社保問題顯然是力不從心。因此,全面改革日本現有社保體制,通過推遲老年人領取養老金的初始年齡、規範整個醫療保險條例、改善個人所得再分配製度以及改革家庭主婦養老金領取制度等措施,讓不同階層的社保負擔更加公平,才有可能抑制社保基金的過度支出。同時,可通過強化資産管理手段對養老金徵稅。據日本專家測算,如果對養老金以10%的稅率徵稅,政府每年能增加4萬億日元的稅收,相當於消費稅率提高1.5個百分點。
若想在積重難返的現狀下恢復穩健的財政預算,將債務規模降到可持續水準,日本需從長計議,把財政政策、結構性政策以及貨幣政策等多種政策有機結合起來,採取更多的綜合治理措施,方可收到期望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