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軟公司視窗Vista作業系統于1月30日開始向全球個人用戶發售。圖為微軟公司董事長比爾 蓋茨1月29日在美國紐約為視窗Vista作業系統的發售助陣。新華社發
微軟同意進行根本性改變
微軟表示將繼續同歐盟委員會及産業界緊密合作,保證在歐洲乃至世界為資訊技術營造繁榮和充滿競爭的環境
微軟公司在歐洲的法律總顧問埃裏克 安德森説:“我們認為,現在重要的是把我們的精力集中到履行法律義務和加強同歐盟委員會的建設性關係上。”在10月22日的聲明中,微軟公司表示:“在歐洲初審法院9月份作出決定之際,微軟承諾採取必要措施徹底履行歐盟委員會的決定。”微軟還表示將繼續同歐盟委員會及産業界緊密合作,保證在歐洲乃至世界為資訊技術營造繁榮和充滿競爭的環境。雖然微軟沒有公開有關“必要措施”的具體細節,但歐盟委員會負責競爭事務的委員內莉 克勒斯—斯米特指出,微軟承諾將進行“實質性的變化”。
微軟在作出一系列的改變後,軟體開發商如國際商用機器公司(IBM)、太陽微電子公司等獲取微軟“秘密”代碼的費用大大降低,從而能更便利地開發基於開放源代碼系統(如Linux)的軟體,使其也能在視窗伺服器系統下正常運作。
美國的反壟斷調查
美國一些公司將繼續就微軟的市場壟斷問題提出上訴,微軟依然面臨諸多挑戰
微軟在美國國內也一直面臨著反壟斷調查。早在1990年,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就開始調查微軟是否涉嫌濫用在個人電腦作業系統上的壟斷市場地位。1993年,美國司法部也開展了自己的調查,微軟在1994年同意不在銷售作業系統的同時捆綁其他軟體,但保留添加特色服務的權利,因為微軟認為網路瀏覽器不屬於軟體産品,而是特色服務之一。
1998年5月,美國司法部和20個州政府聯合起訴微軟公司試圖通過阻止競爭的方法,維持和鞏固其市場壟斷地位。批評者説,微軟把IE瀏覽器同視窗作業系統捆綁銷售,有意無意地阻止了其他網路瀏覽器的競爭。微軟辯稱這種做法是革新和競爭的結果,IE瀏覽器和視窗作業系統密不可分。
2001年司法部和微軟達成和解協議,微軟接受至少為期5年的懲罰性措施,以增加行業競爭性。這些措施包括微軟不能達成有害於其他競爭者的壟斷交易,允許電腦製造商自由選擇視窗桌面,向其他軟體開發商開放部分內核技術,使微軟的競爭者也能在視窗作業系統上編寫應用程式等。加利福尼亞、佛羅裏達、馬薩諸塞等9個州政府表示不接受該和解方案,但聯邦上訴法院最終維持了和解協議。按協議,微軟的法律義務到2007年12月將到期。微軟公司已提出願意繼續履行協議到2012年。
美國一些公司繼續就微軟的市場壟斷提出上訴。據美聯社10月16日報道,美國第四巡迴上訴法院接受了Novell公司針對微軟的兩項訴訟,Novell公司指責微軟公司利用壟斷地位,打擊該公司的文本處理軟體和空白表格軟體的銷售。網路搜索引擎公司谷歌也正積極推動政府對新一代作業系統視窗Vista的反壟斷調查,理由是微軟公司在視窗Vista系統中捆綁了自己的桌面搜索工具。
業界表示謹慎歡迎
關於微軟智慧財産權許可的條款對美國和其他市場同樣適用,但向歐盟服軟也被認為僅僅是微軟在某一個市場的戰略退縮
“微軟與歐盟的協定是在歐洲達成的,但關於微軟智慧財産權許可的條款對美國和其他市場同樣適用,所以影響是全球性的。”美國《紐約時報》説,如果這些條款能加強行業競爭,消費者將獲得更廉價、更新、更快的軟體。
另一方面,一些分析人士認為,由於其中涉及的許多問題已通過法律協議或工程技術得到了解決,微軟全面履行歐盟決定對全球軟體業的影響還有待觀察。乙太陽微電子公司為例,該公司于2002年向在加州的美國地方法院起訴微軟公司濫用壟斷地位。2004年微軟公司和太陽微電子公司宣佈雙方開展“廣泛技術合作”,結束兩者間的一切法律糾紛。微軟公司向太陽微電子公司支付7億美元的反壟斷案相關費用和9億美元的專利費。雙方同意在利用對方技術時將支付特許費,微軟提前支付了3.5億美元。
非盈利組織Linux基金會首席運營官丹 科恩説,“微軟的決定是重要的一步,但只是數量級的”。因為多年以來開放源代碼系統工程師通過合法手段獲取微軟的內部通信協議,編寫了自己的代碼,總體上它們和視窗作業系統有了很好的相容性。但他對微軟的開放性提出質疑,因為微軟正試圖把自己的辦公軟體格式變成國際標準,取代其他個人電腦應用軟體和網際網路軟體。以IBM為首的一些公司已就此向歐盟提出了反壟斷申請調查。科恩認為,微軟向歐盟服軟僅僅是在某一個市場的戰略退縮。
歐洲自由軟體聯盟的沙恩 庫格林表示,微軟目前的決定還有許多不清晰的地方,比如它準備向其他軟體開發商公開的數據有多少、其中能自由流動的有多少,等等。曾在政府任職的美國經濟學家喬納森 貝克和卡爾 夏皮羅通過研究發現,近年來美國政府發起的反壟斷調查陷入低潮,這和共和黨的“小政府”執政方針不無關係。政府的態度無疑使得業界對壟斷性企業的挑戰更加困難。(記者 管克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