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大公報》報道,香港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3日討論優化鼓勵就業交通計劃的建議。
政府建議放寬交通津貼計劃的申請資格,容許市民以家庭或個人名義申請,並按家庭人數提高入息限額,上限調升400元(港幣 下同)至1,600元不等,資産限額則訂於綜援資産限額的3倍。
對於何時審議鼓勵就業交通計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指,決定權在於議員,不在政府。他指出優化交通津貼計劃會于財委會通過後1個月後生效,研究會否調動財委會議程優先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