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中通社報道,香港特區政府12日宣佈,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接納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首長級和高層公務員的薪酬上調5.26%,中層和低層薪金級別的公務員則加薪5.80%。有關加幅追溯至4月1日起生效。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考慮過四個公務員中央評議會的職方就港府提出的公務員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後,決定這次薪酬調整方案。
公務員事務局12日表示,這個薪酬調整決定與早前提出的薪酬調整方案相同。有關決定已考慮到私營機構在截至今年4月1日的12個月內的一般薪酬調整、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政府的財政狀況、職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以及公務員士氣,相信該決定是公平和合理的。
港府將在6月29日舉行的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會議上呈交薪酬調整建議,以待委員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