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克搞雙重標準被罰487萬 不少國際品牌對中外消費者執行不同政策
不少洋品牌,在本國賣一個價,到了中國就賣另一個價;在本國是一個行業標準,到了中國,又是另一套標準……到底是什麼原因寵壞了這些國際品牌,是什麼原因讓他們執行雙重標準?
耐克受罰
日前,北京市工商局查處了耐克公司侵害消費者權益的案件。同一款耐克牌籃球鞋在中美兩國出售,卻不同質、不同價。在美國售價為125美元(約800元人民幣),有兩個ZOOM氣墊,而在中國打著“足跟和前掌ZOOM AIR為雙腳帶來柔軟、高響應的緩震保護”宣傳廣告的此款鞋卻只有一個氣墊,售價高達1299元。
北京市工商局認為,耐克公司在産品上搞“雙重標準”,區別對待中國和國外的消費者,侵害了中國消費者,遂對耐克公司處以487萬元罰款。
昨日,耐克被罰的消息成為網友熱議的話題。記者粗略統計了一下,在騰訊網,網友的抗議帖至昨天下午7時已經長達18頁。
有不少網友表示,對同一品牌國外國內不同價已是司空見慣。在香港一金融企業工作的劉華清女士告訴記者,她在北京路某知名商場九樓的阿迪、耐克折扣店中,發現打對折的商品都要400多元人民幣。而她在美國發現,同一品牌同一款式的一雙鞋,折合成人民幣後比這要便宜得多。
為何名牌鞋在銷售時會搞雙重標準呢?關稅原因?記者查閱資料發現了以下數據,2009年耐克曾公佈海外生産商名單:中國的124家,泰國的73家,韓國的35家,越南的34家,此外,還有亞洲其他地區以及南美,澳大利亞、加拿大、義大利、墨西哥、土耳其等地的工廠。如果此數據準確,耐克在亞洲的生産商中,中國就佔據了近半壁江山。不過至截稿時止,上述消息並未得到相關方面確認。
屢見不鮮
涉及搞雙重標準的品牌並不僅只耐克一例。據媒體報道,自2009年以來,強生産品在各國被召回25次,但這些召回基本上不涉及中國,其改良産品也只在英、日等部分發達國家銷售。面對質疑,強生公司表示,他們的産品完全符合中國國家標準,因此不會召回相關産品。一些國外汽車廠商發現産品存在安全問題進行召回時,也往往不將我國包含在內,理由同樣如出一轍:産品符合中國規格。
洋品牌最近也頻頻在中國市場出現品質問題:名牌嬰兒洗髮水被曝含有可致癌物質,知名洋快餐品牌被曝銷售過期食品、後廚衛生不達標,名牌冰箱關不到府,名牌汽車後尾燈有缺陷,名牌奶粉相關營養物質含量不足,名牌塗料耐洗刷性不達標……
誰寵壞了這些大牌
監管不嚴 國標過低
一些國際品牌為何在中國市場搞“雙重標準”?需要反省我國的監管體制和國家標準。國內有的行業標準過低或過粗,缺乏精細化的評判,這讓跨國公司執行雙重標準有空子可鑽。一些洋品牌進入中國後,逐步走上本土化路線,甚至用國內外兩個標準管理其分公司,在生産、銷售環節存在不少漏洞。以至於就算出現了品質問題時,在其他地方進行召回,也不將我國包含在內,理由就是一條:産品符合中國規格。
罰款太少 大牌不痛
中國現行法律法規設定的違法成本低,在客觀上一次次縱容了洋品牌。而在歐盟,觸犯反壟斷法規的公司最高將被處以相當於違規年營業收入10%的罰款。2011年4月,聯合利華和寶潔公司因操縱洗衣粉價格被歐盟處以近3.2億歐元罰款;2009年9月,輝瑞制藥因非法推銷藥物被美國司法部罰款23億美元。
相比之下,一些“洋大牌”在中國即使出了品質問題或欺詐案件,罰單往往只有幾十、數百萬元,根本感覺不到“痛”。堪稱國內處罰大單的沃爾瑪連鎖店銷售假“綠色豬肉”案,也只不過罰了269萬元。
崇洋心理 推高價格
記者了解到,同樣是名牌産品,中國經常賣得比國外貴:3G手機,我國的售價是美國的5倍;有些名牌轎車,我國的售價也是美國的好幾倍……
有網友提出,名牌商品之所以在我國賣得價格高,究其原因是外商瞄準了我國消費者的崇洋心理,壟斷奢侈品的定價,而政府對剝削中國消費者的壟斷性定價又沒有及時制裁監管,致使銷往中國的産品的定價已經完全被國際品牌所壟斷,可隨意定價,無人異議。
價格差難追究
品質差可投訴
廣東華之傑律師事務所張珩對該案件進行了分析,認為耐克的這種行為涉及欺詐,相關部門可以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産品品質法,以及廣告法中對虛假宣傳的方面等對企業進行追責。
她同時提到,由於國內外的市場定位及消費環境不同,品牌産品出現價差比較“難以追究”,但如果産品在國內外市場中採用同樣的宣傳,卻品質不一,消費者就可向有關部門投訴或訴諸法律。 (文/記者劉幸 劉冉冉 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