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生元旗下一款名為合生元兒童微囊乳鈣咀嚼片的産品陷入涉嫌違規添加、誇大虛假宣傳的漩渦,自10月9日合生元在其官網發佈澄清公告仍被質疑到今,公司未作進一步解釋,被指缺乏社會責任感。
中國經濟網記者嘗試聯繫合生元相關負責人,對方記錄了記者資訊之後,截至發稿前均未回復。
近日,媒體消息稱,合生元旗下一款名為合生元兒童微囊乳鈣咀嚼片的産品,其宣傳語這樣寫道:“合生元兒童微囊乳鈣咀嚼片水果味,有多種水果味和奶味,特別的雙層片設計,豐盈口感、多重風味,讓寶寶愛上吃鈣片!”其産品配料中含微囊乳鈣粉乳礦物鹽、磷脂。而且在産品説明書中明確註明適宜人群為:有咀嚼能力的3歲以上兒童方可食用本品。對此,社會各界提出了三點質疑。
質疑一:成份“乳礦物鹽”涉嫌違規添加
據悉,衛生部2009年第18號公告規定乳礦物鹽、牛奶鹼性蛋白等7種物品為新資源食品。在關於乳礦物鹽的內容中明確標注“使用範圍不包括嬰幼兒食品”。
雖然合生元該産品在其包裝上註明適宜人群為有咀嚼能力的3歲以上兒童方可食用,但該産品包裝上印有“牛奶鈣源”、“乳鈣”等字樣,並將其宣傳為“讓寶寶愛上吃鈣片”之類的宣傳語,容易使消費者誤以為適宜“寶寶”吃的鈣片,為此,有媒體質疑該款乳鈣産品含違禁物。
為此,合生元發聲明稱,“微囊乳鈣咀嚼片是針對具有咀嚼能力3歲以上兒童開發的食品”,“按衛生部發佈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GB10765、GB10767中對嬰幼兒人群年齡段的明確定義,嬰幼兒是指0-36月齡(即0-3歲)的兒童”,因此,“該産品在包裝盒上明確標示 ‘有咀嚼能力的3歲以上的兒童方可食用本品’完全符合我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質疑二:産品涉嫌虛假宣傳
根據“合生元兒童微囊乳鈣咀嚼片”包裝上的生産許可證號,記者在中國QS認證網上查詢發現,該號對應的産品名稱為糖果製品,但其産品包裝上卻未標明任何糖果字樣。按照國家相關規定,普通食品是不能宣傳具有醫療保健功效的。
北京維詩律師事務所楊安進律師則認為,合生元將糖果取名為“乳鈣咀嚼片”,並在産品包裝上特別強調其鈣的來源和作用,同時在廣告宣傳中突出“讓寶寶愛上吃鈣片”,顯然,這種宣傳方式意欲使消費者把本是作為糖果的食品與具有保健功能的兒童鈣片相混淆,從而會導致普遍關心嬰幼兒補鈣問題的中國父母無法區分是應該給孩子吃真正的補鈣保健食品,還是吃合生元的這款其實只是糖果的“鈣片”就可以了。
楊安進認為,合生元的這種做法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
對此,公司澄清公告裏並沒有對其將糖果當成鈣片來宣傳銷售的行為做任何解釋。合生元公司方先生則如此表示:“乳礦物鹽咀嚼片”在QS認證體系裏屬於糖果大項,但在國家的QS認證體系裏,糖果大項下包括了很多不是以糖果命名的食品,如鈣片、果凍,要求所有糖果大項下的食品都在包裝上標明糖果他認為不合情理。
質疑三:合生元包裝宣傳多處打“擦邊球”
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第51條規定,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應當載明適宜人群、不適宜人群,由此可見,僅在産品説明書中標明適用人群 (3歲以上兒童),但並未按照該法的規定特別警示不適宜人群,從而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被指打“擦邊球”。
此外,該産品的廣告宣傳語中特別突出了“讓寶寶愛上吃鈣片”等字語,雖標示了“使用範圍不包括嬰幼兒食品”,並沒有醒目話語提醒消費者不適宜嬰幼兒食用,也被指“打擦邊球”。
食品專家王丁棉則認為,既然明知不適宜3歲以下的嬰幼兒食用,就不應宣傳成“寶寶愛吃”的宣傳語,這樣的宣傳易誤導消費者認為該款産品適宜嬰幼兒“寶寶”食用,如果嬰幼兒“寶寶”誤食還易卡住“寶寶”喉嚨,造成生命危險。
楊安進也表示,“雖然合生元在産品包裝上標明有咀嚼能力的3歲以上兒童字樣,但與上述“鈣片”的宣傳相比,其並未突出標識該危險性,容易讓消費者忽略。”
被指缺乏社會責任感
中國經濟網記者發現,該事件經媒體報道之後,合生元早于10月9日在其官網發佈了澄清公告。該公告再次遭受媒體質疑之後至今,合生元都沒有再出聲明解釋社會各界的質疑。
是産品標識模糊?還是虛假、誇大宣傳的行為?在北京市經濟法學會會長王雨本教授看來,這還是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感的具體表現。他認為,企業尤其是知名企業,不應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同時也應重視社會效應,擔當起應有的社會責任,事實上,公司法也要求企業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
同時有專家表示,我國對乳礦物鹽無食用習慣,乳礦物鹽來源於不含蛋白質和乳糖等成分的乳清,其中鈣的含量比較高,乳礦物鹽被列入新資源食品。但此前我國對此沒有食用習慣,2009年被衛生部規定納入新資源食品的,外國人食用部分新資源食品後,暫無不利反應,但因國人身體狀況異於外國人、嬰幼兒的器官和抵抗力不如成年人,所以鋻於安全還是希望不要添加。
光明、蒙牛曾陷“乳礦物鹽”風波
在乳礦物鹽添加這個問題上,光明乳業和蒙牛已有先例。9月中旬,光明乳業對嬰幼兒的食品寶寶奶酪添加乳礦物鹽曝光後,光明的相關産品已全部下架回收,並被質監部門責令整改。之後,就公司旗下“小小光明寶寶奶酪(寶寶杯)”被指添加禁放物一事,光明乳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官網發佈致歉新聞,稱接受政府監管機構的處理決定。
繼光明之後,蒙牛未來星兒童成長奶酪也被曝出配料表中有乳礦物鹽,但該款産品並未明確列出適用範圍,僅簡單説明適用於兒童。對此,蒙牛向相關媒體作出回應稱,“蒙牛所有含有乳礦物鹽的産品均非嬰幼兒産品,符合衛生部公告的要求。而且在(有關)乳礦物鹽批文的國家其他公告中並未有要求包裝標簽上予以特殊標識的規定。”不過,業內人士認為,不少同類産品都進行了清晰標識,蒙牛不對産品明確標注,難以擺脫誤導消費者之嫌。(記者 段丹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