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透露,蘋果公司與深圳唯冠就iPad商標案達成和解,蘋果向唯冠支付6000萬美元。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微博中表示,蘋果公司已按調解書的要求向廣東高院指定的賬戶匯入6000萬美元。此舉意味著IPAD權屬糾紛上訴案塵埃落定,蘋果新iPad將很快在國內上市。
據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透露,在今年2月29日公開審理此案後,承辦案件的合議庭認為,為使糾紛雙方利益最大化,調解是最佳選擇。目前唯冠公司債權人已達數百人,其最大的財産估值主要集中在iPad商標的價值上,訴訟前,涉案商標已被數個銀行申請輪候查封,一旦該商標價值發生貶損的話,將會導致債權人更大損失。由於唯冠已經破産,其iPad商標已經被包括中國銀行、民生銀行在內的8家債權銀行查封,此次談判的相當一部分主導權在這8家債權銀行手中,而唯冠尚欠這8家銀行4億美元,以此推測,唯冠方面的底線價位為4億美元。
據悉,蘋果與深圳唯冠有關iPad在華商標歸屬權的問題始於2010年6月,當時蘋果公司在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深圳唯冠,要求確認其為iPad商標專用權人。
蘋果認為,2009年公司通過英國IP公司從唯冠方面購買了在歐盟、中國、新加坡等7個國家和地區的10項iPad商標權,但是唯冠方面現在拒絕履行涉及有關中國商標權的協議。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在2011年2月23日、8月21日、10月18日三次開庭審理後,于2011年12月5日作出一審判決:駁回蘋果公司的訴訟請求。隨後,蘋果公司向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12年2月29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此案,但是當庭未宣判。隨後,在廣東高院的主持下,雙方開始接受調解。(中新網IT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