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出臺促進民航業發展細則方案

時間:2013-01-22 09:16   來源:東方網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促進民航業發展重點工作分工方案》,將去年國務院發佈的《關於促進民航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確定的各項目標和任務進行了細化和分解。

  2012年7月8日,國務院正式發佈《關於促進民航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了促進民航業發展的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這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國務院出臺的第一部全面指導民航業發展的重要文件。

  按照上述《分工方案》,在加強機場規劃和建設方面,要著力把北京、上海、廣州機場建成功能完善、輻射全球的大型國際航空樞紐,培育昆明、烏魯木齊等門戶機場,增強瀋陽等大型機場的區域性樞紐功能。要重點構建以國際樞紐機場和國內幹線機場為骨幹、支線和通勤機場為補充的國內航空網路;優化內地與港澳間航線網路,增加兩岸航線航班和通航點;完善貨運航線網路,推廣應用物聯網技術,積極開展多式聯運。

  在發展通用航空方面,《分工方案》要求積極發展應急救援、醫療救助、海洋維權、私人飛行、公務飛行等新興通用航空服務;推動通用航空企業創立發展;推進通用航空綜合改革試點,加強通用航空基礎設施建設,完善相關法規標準體系。

  在增強國際航空競爭力方面,《分工方案》要求統籌研究國際航空運輸開放政策;鼓勵國內有實力的客、貨運航空企業增強國際競爭力;完善國際航線設置,積極參與國際民航標準的制定。

  在積極支援國産民機製造方面,《分工方案》鼓勵民航業與航空工業形成科研聯動機制,鼓勵國內支線飛機、通用飛機的研發和應用;引導飛機、發動機和機載設備等國産化。在大力推動航空經濟發展方面,要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航空經濟示範區試點,加快形成珠三角、長三角、京津冀臨空産業集聚區。

  《分工方案》還明確指出,在加強立法和規劃方面,要健全空域管理相關法律法規,推動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編制全國空域規劃和通用航空産業規劃;完善《全國民用機場佈局規劃》。在完善管理體制機制方面,要全面貫徹《民用機場管理條例》,深化機場管理體制改革,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加快航油、航材、航信等服務保障領域的市場開放。

  在完善財稅扶持政策方面,要加大對民航建設和發展的投入,中央財政繼續重點支援中西部支線機場建設與運營;加強民航發展基金的徵收和使用,優化基金支出結構;實行燃油附加與航油價格的聯動機制;保障機場及其綜合樞紐建設發展用地;按規定實行相應的稅收減免政策。在改善金融服務方面,要研究設立主體多元化的民航股權投資(基金)企業;完善民航企業融資擔保等信用增強體系。

編輯: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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