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認為,稀土配額管理在稀土出口過程中的地位正變得無足輕重,傳統的行政干預手段無法根除行業痼疾,在未來的政策選擇上,國家應更強調經濟手段來對稀土行業進行調控和管理。
商務部近期下發了2012年第二批稀土出口配額,共計9770噸。2012年全年出口配額共計30996噸,比去年全年配額增約2.7%。但今年的稀土出口量仍延續去年的疲態。海關數據顯示,上半年,稀土礦石、金屬及化合物出口量較上年同期下降42.7%至4908噸,如果下半年保持這一態勢,全年出口量將不足1萬噸,實際出口量將遠小于稀土配額總量。去年的情況也類似,稀土出口配額共計30184噸,實際出口僅使用1.86萬噸。
但按照國外海關統計,去年從中國進口的稀土總量達4萬噸,通過走私流出的稀土量超過2萬噸,超過正常渠道出口數量。在配額富裕、走私猖獗的背景下,稀土出口配額陷入尷尬境地。
近期歐美國家針對中國稀土政策的著力點都在稀土配額制度上,美國、日本和歐盟等國家和地區今年以來多次聯合對中國稀土政策發難。不少市場分析人士認為,如果中國敗訴,稀土出口配額政策也將隨之調整。這意味著,如果稀土出口政策被迫做出調整,對稀土行業的調控管理必然會轉移到國內的開採環節管理上。而從國際趨勢和貿易規範來講,放鬆出口限制幾乎成為稀土出口政策的主要方向,這也要求加強開採環節生産限制,利用稅收、信貸等經濟工具調節市場的手段也將得到不斷加強。
事實上,目前國家已經加大對稀土生産環節的治理,譬如工信部近期下發《稀土行業準入條件》,將小規模的開採能力和落後的生産能力淘汰;鼓勵行業龍頭兼併重組,目前大部分地方稀土資源已經整合完成。
但是,無論是從貿易環節還是生産環節,行政干預所産生的效果仍有缺憾,私挖濫採、走私出口的現象仍屢禁不止。這就使得在未來的政策選擇上,國家應加強現有行政手段的調控效果,同時應更強調利用稅收等經濟手段來加強管理。
通常來講,經濟手段包括價格、稅收、信貸等工具,政府可以通過提高資源稅、增加企業對資源修復成本的承擔等手段來增加企業開採成本,也可以利用信貸限制、提高企業融資成本等方式,增加企業進入門檻。
從行業自律來看,國外很多國家的稀土行業管理是由稀土行業協會來完成,包括行業協會做出的與調控價格相關的企業出口限制、行業生産規模限制等措施,這些行業自律性措施不僅對行業生産和發展有約束,也可以減少國家之間的貿易摩擦。目前我國也成立了中國稀土行業協會,下一步應該充分發揮稀土行業協會的作用。(本報記者 孟斯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