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是大陸對臺合作全面深入的五年,作為‘十二五’開局之年的2011年,將是對臺合作質檢領域全面鋪開的一年。”國家質檢總局港澳臺辦的有關人士告訴記者。
國家質檢總局港澳臺辦展示的一份2011年的工作計劃表,記者發現,每個月都已經安排得滿滿的。
“我們有很多工作需要不斷推進,比如要儘快完成臺灣鮮梨檢疫準入風險評估報告,于2011年派專家赴臺進行臺灣鮮梨和鳳梨的産地考察,儘早實現臺灣鮮梨輸往大陸;舉辦第四屆兩岸農産品檢驗檢疫研討會、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研討會等;進一步推動大陸櫻桃輸臺檢疫準入問題的解決等。”
確保兩岸農産品 品質安全、貨暢其流
為保障海峽兩岸農業生産安全與人民健康,促進兩岸農産品貿易發展,2009年12月,兩岸簽署了《海峽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
國家質檢總局作為該協議的主要落實部門,與臺灣加強檢疫檢驗合作與交流,協商解決農産品(含飼料)貿易中的檢疫檢驗問題,防範動植物有害生物傳播擴散,確保農産品品質安全。
2010年9月28日,第三屆兩岸農産品檢驗檢疫研討會在福州召開,來自兩岸的百餘位檢驗檢疫專家、學者參加了研討會。經過研討,兩岸專家表示,在《海峽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框架下,將重點開展以下六個方面的合作:一是充分發揮聯絡點資訊溝通作用;二是積極完善會商研討機制;三是研究解決重要農産品檢疫準入問題;四是攜手開展預檢和便捷措施試點;五是儘快搭建證明文件核查平臺;六是協同推進兩岸安全衛生標準制修訂合作。
在此基礎上,質檢總局採取積極務實的措施,促進兩岸農産品進出口。
便利臺灣水産品進入大陸。便利臺灣産豬肉進入大陸市場。便利臺灣畜禽肉製品及蛋類製品輸大陸。
在《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簽署後,國家質檢總局就兩岸食品安全法規、管理體制資訊交換、兩岸進出口食品安全磋商機制、食品檢驗機構資質認定、進出口食品檢測技術、藥食兩用中藥材管理及其農産品農藥殘留限量標準、大陸冷凍蝦和乳製品恢復輸臺、臺灣輸往大陸22種水果增修訂農殘限量標準等問題與臺灣有關部門進行了充分的交流,交換了意見。
經雙方的共同努力,兩岸已經建立制度化、常態化的食品安全資訊通報、協調處理、業務交流等機制,通過機制磋商解決兩岸食品農産品貿易中的質檢問題,同時加強了業務交流。截至目前,兩岸及時通報了400多項關於食品檢驗檢疫政策、法規、標準和産品品質不合格情況的資訊。
推動兩岸質檢領域交流合作
2011年1月1日,《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貨物貿易早期收穫正式實施,各地檢驗檢疫機構將對出口至大陸的臺灣ECFA項下的貨物簽發ECFA優惠原産地證書,國家質檢總局已經就此項工作進行了專門部署,確保如期順利開展。企業持《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項下的優惠原産地證書,出口到臺灣的貨物將獲得關稅減免的優惠。
《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項下涉及質檢的工作包括技術性貿易措施、衛生與植物衛生、原産地規則等內容。在框架協議中只做了原則性描述,還有很多細緻工作要做。在自由貿易協定中,技術性貿易措施和衛生與植物衛生已經成為一項重要議題,在實現保護人類、動植物生命和健康、保護環境、保障國家基本安全的同時,有效實現市場準入,減少各項技術性措施對貿易造成的障礙。兩岸在《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海峽兩岸農産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項下開展有關工作,以保證ECFA的順利實施。
為更好地落實各項協議,使得兩岸的合作承諾從書面文字轉化為兩岸民眾實實在在的利益,在各個協議項下,質檢總局都指定了具體負責的機構和人員,積極推動協議的落實。一方面,推動兩岸在質檢領域的交流,開展人員互訪、技術交流、資訊交流、專家研討等,並且促進相關交流的制度化、常態化;另一方面,聯手積極應對兩岸貿易中的品質不合格案例,迅速調查處理,切實保證兩岸消費者權益和兩岸貿易的正常、健康發展。
切實保護兩岸地理標誌産品
2010年6月29日,《海峽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簽署。
根據協議,雙方同意建立執法協處機制,依各自規定妥善處理智慧財産權保護事宜。其中涉及質檢領域的管理職責的內容是:保護地理標誌,共同防止惡意搶注行為,並保障權利人行使申請撤銷被搶注地理標誌的權利。
自實施地理標誌産品保護制度以來,大陸已建立起了比較完善的地理標誌産品專門保護制度,發揮了品質技術監督部門從源頭抓産品品質、執法打假和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對進出口商品實施監管的職能優勢,形成了質檢系統的合力,已對1000多個産品實施了地理標誌保護,核準6000多家企業使用地理標誌産品專用標誌。目前地理標誌保護産品數量呈穩步增長趨勢,産品範圍涉及白酒、葡萄酒、黃酒、茶葉、水果、花卉、工藝品、調味品、中藥材、水産品、肉製品以及其他加工食品等多個領域,産地範圍遍佈各地。據統計,受保護産品的經濟效益平均提高了20%以上。
目前,大陸質檢部門與臺灣有關部門已經就如何儘快落實協議進行了初步溝通,雙方將加強溝通和交流,通過科學監管、優質服務,提高優秀企業和優質産品的市場競爭力,保護兩岸地理標誌産品。
讓兩岸衛生檢疫合作更加暢通
2010年12月21日,《海峽兩岸醫藥衛生合作協議》正式簽署。
國家質檢總局高度重視該協議的磋商和落實工作,全程參與了海協會與海基會組織的密集磋商。
該協議所涵蓋的兩岸衛生檢疫工作和兩岸醫療器械、化粧品、中藥材的檢驗監管工作是由質檢部門負責。通過加強兩岸在衛生檢疫領域的合作,將可及時有效應對口岸重大傳染病疫情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防控傳染病傳播和蔓延,有效保護兩岸民眾的身體健康。
此外,通過加強兩岸在中藥材檢驗監管的工作,將會有效提高兩岸貿易中中藥材的品質。這一點尤其受到臺灣民眾的關注,因為臺灣中藥材90%來自大陸,而60%的民眾經常將其作藥補,消耗量很大。另外,兩岸加強在醫療器械和化粧品的檢驗監管也將惠及廣大消費者。
根據協議規定,雙方正在籌備成立檢驗檢疫工作組,負責具體的溝通和落實。現雙方正就籌建工作組進行溝通,國家質檢總局正在積極做好落實工作。
力促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
2009年12月,兩岸簽署《海峽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國家質檢總局就此開展了下列領域的交流合作:
標準領域:積極探索和推動重點領域共通標準的制定;開展標準資訊交換,並推動兩岸標準資訊平臺建設;加強標準培訓資源共用。
計量領域:促進兩岸法制計量合作、計量技術和計量管理資訊交流;合作研究最高量值準確可靠的裝置,並開展相關裝置的比對;推動測量儀器溯源校準的技術合作。
檢驗領域:溝通兩岸檢驗標準和程式;建立兩岸貿易中商品檢驗合作與磋商機制;開展商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合作。
認證認可領域:溝通兩岸認證認可標準和程式;共同推動兩岸新領域認證認可制度的建立和實施;推動兩岸認證認可結果的互信,就雙方同意的項目作出具體安排。
消費品安全領域:建立兩岸消費品安全資訊通報聯繫機制;建立兩岸貿易消費品安全協處機制;加強對不合格消費品處理的溝通與協調。
2010年,國家質檢總局召開了計量工作組、檢驗工作組、認證認可工作組、消費品安全工作組第一次會議,討論了各自工作組職責、近期合作目標和需要啟動的合作項目,並提出促進兩岸相關合作的6點倡議:一是儘快制定協議項下各工作組合作目標,進一步深化兩岸在標準、計量、檢驗、認證認可、消費品安全領域的合作;二是進一步加強兩岸資訊交流、名詞術語比對等工作,為相關合作打下基礎;三是儘快確定雙方合作的優先領域,儘快推動雙方相關産業合作取得實質性進展,在雙方共同關心的領域如節能産品能源計量等領域率先啟動;四是進一步加強兩岸貿易商品品質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儘快建立雙方溝通與協調的渠道;五是進一步加強在標準、計量、檢驗、認證認可、消費品安全領域的技術合作;六是進一步加強對技術性貿易壁壘問題的研究,共用資訊材料,探討共同應對策略。(記者 王志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