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上常常可見“屋樹”,陽臺伸出的綠葉像是向行人打招呼。
綠是臺北的標誌,綠也是臺北的驕傲。
有人説,臺北的標誌是摩天大樓101;不錯,這指的是地標。但即便是101,最近也以獲得世界最高的“綠建築”而自豪。101的“綠建築”,指的是節能減碳所取得的成就。這是一種內在的“綠”,也是與其外在的綠化努力分不開的。
站在101大樓上,放眼眺望,但見環繞臺北城的周邊山頭是青色連著青色;收眼俯瞰,首先映入眼簾的也是綿延不斷的“綠”:縱橫交錯的主街道好像是用綠色的彩筆勾勒出來似的,線條清晰而又無縫對接;街道兩邊的區塊內,綠色也是主色調,縱有高樓大廈,也是從綠地中崛起,成了綠色中的點綴。
漫步在臺北街區,“綠樹成蔭”、“綠蔭扶疏”的景觀隨處可見。臺北人説,臺北的綠,緣于市政府對古樹的保護,以及由此培育了市民的綠化意識。
古樹保護在世界各地也很流行,大陸許多城市也都制定了相關的法規予以保護,同時也設立專門的部門具體實施。如福州,就出臺了保護古樹的地方性法規,並由市園林局管理實施。臺北的特別之處在於:把古樹當成一種文化資産,並由文化局負責管理。這樣,古樹保護就不僅僅是為了綠化,更是上升到“歷史”保護與“景觀”再造的文化層次。
“樹木是這個城市的綠色居民。”臺北市文化局有關人員介紹説,為促進民眾對綠色資源的了解與重視,從1990年起就推動《臺北市樹木保護自治條例》的立法工作,2003年臺北市議會終於通過了這個條例。《條例》規定:凡樹胸高直徑0.8米以上、樹胸圍2.5米以上、樹高15米以上、樹齡50年以上、珍稀或具生態、生物、地理及區域人文歷史、文化代表性的樹木,包括群體樹林、綠籬、蔓藤等均列入保護範疇。《條例》同時制定了獎罰措施,如私人的古樹可以申報,由市政府撥款資助養護,如遇工程興建需要移植的必須做好移植保護方案,待審批後方可實施,如隨意砍伐,無論私人或公家的樹木,均會遭罰款。
《條例》發佈與實施以來,效果如何呢?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局長謝小韞在一篇題為《1483》的文章中寫道:“‘1483’,這是臺北市受保護樹木的數目。10年前調查登記在案的老樹及珍稀樹木約有100多棵,10年後已成長為1483棵。1483棵老樹每棵都挂著身份證,亭亭玉立、姿態挺拔地站在街角巷尾,在臺北的天空下,日日夜夜與你我一同呼吸著同樣的空氣。我曾請教過推動此項立法的首任文化局長龍應臺女士,當初為何擬訂這項劃時代的法令?她説,因為最不把砍樹當一回事的,不是民眾,而是政府,由政府領頭擔負起這項任務,就是要從上到下傳佈護樹的理念。”據了解,為了加大對古樹的保護力度,臺北市去年還出臺了新規定:“凡市府認定應予保護之樹木所在建築基地,其樹木保留者得視樹木保護及影響建築之情形,酌予增加容積,其樹木遭受不當毀損者,其容積得予酌減。”謝小韞局長説,這可説是又一項劃時代之舉,都市的綠色資源可以受到更多的保障了。
實際上,古樹保護的成效不僅僅是樹木數量的增加,更重要的是,種樹護樹的理念已深入人心。如今,無論是漫步在臺北南北走向的敦化路、東西走向的仁愛路、信義路,車道兩旁及人行道上望不盡的是鬱鬱蔥蔥的榕樹、青翠欲滴的香樟樹以及高大的南洋杉、修長的椰樹等;高樓大廈的周邊,必定有各種景觀樹形成的綠化帶或綠色公園;即便是新建的地標性建築,如臺北市政府捷運轉運站,在轉運站樓上與相關的高樓之間,也種上了樹木,成了轉運站引人注目的風景線。對於市民而言,綠化成了一種自覺的行動,有些居民不能在房前屋後種樹,也設法在陽臺上進行綠化——走在臺北街上,抬頭常常可見到“綠墻”與“屋樹”,綠意婆娑,讓觀者頓感心曠神怡!(記者 陳榮富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