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國務院常務會議傳來的消息讓個人所得稅改革進入倒計時。事實上,在近幾年的全國“兩會”上,代表委員關於個稅改革話題的討論早已不再是改不改的問題,而是究竟該怎麼改的問題。
起徵點究竟該多少?
【背景】近幾年,隨著住房等居民消費支出的逐步增長,呼籲提高個稅起徵點的呼聲很高。為減輕中低收入階層的稅負,2006年和2008年我國分別兩次上調個稅起徵點,目前起徵點是2000元,但要求再次提高的呼聲仍然不斷。
【觀點一】全國人大代表、格力電器總裁董明珠説,把普通工薪階層的稅負降低,增加他們的消費慾望,也可以拉動內需。比如5000塊錢不交稅的話,那多餘的這部分就可以去消費。
【觀點二】全國人大代表、廣西北流市少年宮主任王幼薇説,因為各地的經濟發展程度和工資水準有差異,個稅起徵點的調整最好能根據區域不同而進行不同程度的調整。
【觀點三】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主任蔡繼明:“個稅設立之初起徵點是800元,相當於當時全國平均工資的20倍。現在是2000塊錢,相當於平均工資的70%。起徵點不可能再達到過去的20倍標準,但至少2倍可以。
【記者觀察】對於設定多少是起徵點的問題,需要一個具體的衡量與統計,從稅制的角度來看,單純上調個稅起徵點,的確會讓中低收入階層降低稅負,但同時也會讓高收入階層的稅負降低,這就無法真正發揮調節收入分配的功能,所以上調起徵點的同時必須包括調整稅率和級次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