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萬億保險資金,下一步運用政策還有哪些想像空間?
昨日,中國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就保險資金運用市場化改革有關問題指出,保監會在完善風險防控機制的基礎上,將進一步放鬆管制、拓寬範圍,增強政策的針對性、靈活性和有效性,給予保險機構更加靈活的投資操作自主權。
據了解,去年底以來,保監會積極研判市場形勢,主動做好投資政策儲備,運用前瞻性、趨勢性、週期性分析,修訂或者擬定了10余項規定,形成新的政策“組合拳”。
這10余項規定包括:資産配置辦法。從保險産品源頭,厘清保險資金性質,確定相應的投資政策,支援保險産品創新,改善保險公司盈利模式;委託投 資辦法。開放投資管理市場,建立市場化競爭機制,引入證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等交易對手,提升投資能力和收益水準;債券投資辦法。增加無擔保債券品種,擴大投 資操作空間,支援保險機構獲取信用利差;股權及不動産投資調整通知。放鬆投資限制,增強可操作性,降低保險資産對資本市場的過度依賴,增強保險投資的穩定 性和可持續性;基礎設施債權計劃投資政策。進一步拓寬投資領域,強化風險控制和後續管理,支援保險機構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境外投資細則。優化境外投資管 理體制,增加可投資市場、品種和比例,促進保險資金實現全球化配置;以及融資融券辦法、衍生産品辦法、創新産品辦法、託管辦法等。
至於這些政策的出臺時間,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有的已基本成熟,稍加完善即可發佈;有的需要進一步聽取意見擇機發佈實施。
值得關注的是,5月底,保監會已發佈《關於上市保險公司發行次級可轉換債券有關事項的通知》,將次級可轉債首次納入險資的投資範疇,實現了保險資金運用政策的突破和完善。
據消息人士透露,保險資金境外投資相關修改辦法,或許將成為下一個要出臺的政策。
對這些政策措施,保監會認為,既與中央確定的宏觀經濟政策相一致,又符合保險機構的現實投資需求,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推進這些舉措,有利於提升保險業服務民生工程和實體經濟的力度,有利於支援資本市場改革,促進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業務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