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4日從中國銀監會獲悉,銀監會日前正式批准籌建西藏銀行。目前,籌建機構的股權設置、設立方式、總體定位、治理體制等相關工作已經完成。
據了解,籌建的西藏銀行是西藏自治區首家地方法人銀行機構,也是自治區成立的第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在此之前,西藏自治區僅有工行、農行、中行、建行和郵政儲蓄銀行等5家商業銀行的分支機構,且大部分集中在地(市)以上,縣以下金融體系發育不完全,金融機構數量少,金融服務品種十分有限。
西藏銀行以新發起的方式設立,初定募集股本15億元人民幣,註冊地為西藏自治區首府拉薩市,由西藏自治區政府、國內知名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區內外優質企業等15家單位共同出資組建。為保證新機構規範運營、健康發展,中國銀監會和西藏自治區政府協調引進交通銀行作為戰略投資者,幫助其按照現代商業銀行的制度建立公司治理結構和經營模式,並在人力資源、IT技術、風險控制、産品開發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支援。
中國銀監會有關負責人表示,西藏銀行的組建將有利於完善西藏金融服務體系,充分發揮金融對經濟的調節、支援和引導作用;有利於優化信貸資源配置,加快培育具有西藏特色和比較優勢的戰略産業;有利於進一步促進縣域和農牧區經濟發展,改進對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西藏銀行將堅持商業化運作並兼顧社會效益,加大對藏區就業、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及環境保護等薄弱環節的金融支援,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西藏經濟金融健康發展。(記者李延霞、劉詩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