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上海證券報報道,昨日,保監會發佈了《保險集團公司管理辦法(試行)》,對保險集團公司的準入條件、公司治理、資本管理、資訊披露以及監督管理作出規定,主旋律是強調主業、防範風險。
目前,我國保險業共有8家保險集團(控股)公司,凈資産、保費收入均佔行業總規模的四分之三強,對行業發展起著主導作用。
辦法明確,保險集團及子公司可投資商業銀行等金融類企業,但投資總額不得超過集團合併凈資産的30%,投資非金融類企業的總額不得超過集團合併凈資産的10%。
值得關注的是,辦法規定保險集團公司及子公司投資同一金融行業中主營業務相同的企業,控股數量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家。這意味著保險公司在參股銀行、信託、證券等行業時,一個行業只能控股一家。
保險集團公司內外許多資本運作的透明度也將大幅提高。辦法規定:保險集團公司及其金融類子公司要規劃未來三年的資本需求;保險集團公司將在公司網站披露年報,涉及高層變動、重大投資等8項內容。
保險集團不可濫發次級債,保監會要求嚴格控制保險集團公司雙重杠桿比率,即長期股權投資賬面凈值與所有者權益之比。
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隨著《辦法》的出臺,保監會將進一步規範保險集團公司市場準入,嚴把入口關;規範保險集團公司資訊報送,完善保險集團公司監管數據庫;加強制度建設,逐步建立保險集團公司投資管理、集團管控、風險防火牆、並表監管等關鍵領域的監管制度;加強對保險集團公司的綜合性檢查;加強與其他金融監管部門的監管協調。(記者 盧曉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