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是國資委工作人員,與中國移動和中國聯通都有代理關係,能夠搞到低價充值卡的33歲的北京龍騰港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段曉傑,騙走4名受害人2700多萬元。記者昨日獲悉,市一中院以詐騙罪判處段曉傑犯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責令段曉傑退賠2700余萬元,發還各被害人。
段曉傑在偵查階段的供述:2007年11月中旬,其在受害人馮某處購買電腦配件時與馮相識。2009年11月份,其通過馮認識了張某等受害人。他跟馮某等説自己在國資委上班,是移動、聯通充值卡銷售總代理。
2008年5月,他跟黃牛黨倒賣聯通、移動公司的充值卡及手機號碼卡。其從黃牛黨手中低價進卡後再加價往外銷售,從中賺取差價。2008年9月份,他註冊了北京龍騰港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用於出售電話卡。2009年4月左右,因其從黃牛黨手中購卡需要現金,銀行規定公司每天提現5000元,其資金鏈出現問題。2010年2月,他跟馮某等四人借錢,他稱自己每天需要五六百萬元的週轉資金買充值卡,每天有3萬元利潤,可以給馮某等高額返點。他向馮某等人借錢,還款時,除了本金外再多還本金1%-2%的好處費。由於承諾的利息太高,2011年8月26日,他公司賬上已經沒有錢了。為了硬撐下去他對馮等人説其賬戶被移動、聯通給封了,拿不出資金,讓他們繼續給他打錢。到了2011年年底,他欠馮某等4人近2000萬,這些錢大部分都支付利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