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金融:釋放消費潛力 盤活消費全局

2013-05-21 08:49     來源:金融時報     編輯:林天泉

  在出口與投資無力回天的當下,消費責無旁貸地承擔起“拯救”中國經濟的重任。如果説,過去拉動經濟主要是靠企業金融或者投資者金融,那麼,此輪提振中國經濟,消費金融將是釋放消費潛力進而盤活全局的一枚重要棋子。

  國際經驗表明,當製造業和進出口發展遇到瓶頸時,多國政府都成功通過直接推動消費信貸業務或減稅來快速發展消費金融,促使消費成為拉動經濟增長的新動力,而這恰好符合我國當前面臨的情況。

  消費金融服務不僅能幫助消費者進行資金融通,對收入進行跨期分配,而且能使交易過程更加順暢便利,從而激發潛在的消費需求。消費金融的發展還有利於金融資源從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益産業轉向消費領域,進而促進産業結構調整,推動經濟增長向消費主導型轉變。

  應該説,近年來,我國消費金融發展迅速,服務領域不斷擴展,消費金融品種不斷豐富,已經形成了以住房按揭貸款、汽車貸款、信用卡消費為主,小額消費信貸、旅遊貸款、裝修貸款、出國留學及助學貸款等並存的多元産品體系。

  然而,必須承認,我國消費金融發展仍處於初級階段,服務規模較小。2011年,居民新增消費貸款支出佔居民最終消費支出的比例僅為7.8%。而據預測,“十二五”規劃將大力推動消費發展,預計2015年個人消費佔GDP的比例將達到42%~45%。顯然,當前我國消費金融發展水準仍遠遠滯後於擴大內需、轉變經濟增長方式的需要。

  近年來,商業銀行儘管在逐漸擴展和創新消費金融業務方面做了大量探索和嘗試,但消費類行業授信總量和行業授信佔比仍與投資類行業差距較大。有資料顯示,消費類行業授信一般佔全行業授信業務的35%~45%,但剔除住房按揭貸款、批發行業中大宗交易貸款(煤炭、石油及其製品批發等),與內需消費緊密相關的零售行業貸款、住宿餐飲貸款增長有限。

  在我國,未來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商業銀行仍是發展消費金融的主要力量。當前,我國消費金融的發展正面臨歷史性發展機遇,根據相關預測,“十二五”時期我國消費信貸增速將保持24%的增長速度,2015年消費信貸的規模將突破20萬億元人民幣。對商業銀行而言,這不僅是發展零售銀行業務的重要機遇,也是深化轉型和結構調整的重要方向。因此,商業銀行應當從戰略上儘早謀劃,提前佈局,加快拓展消費金融業務。

  首先,加快拓展消費金融業務,商業銀行應加大資源投入,有重點地培育和開發市場,提高消費信貸業務佔比。未來,隨著我國以消費和民生為上的改革進一步深化,要求金融創新更加關注“以人為本”。因此,商業銀行應當儘快建立以消費者為對象的消費金融産品體系,從住房、汽車消費轉向醫療保健、旅遊、家用電器等日常消費,並以消費者為核心在不同階段提供不同的消費金融産品。

  其次,加快拓展消費金融業務,商業銀行應當大力創新。一方面,商業銀行近年推出的消費金融産品,在創新和差異化方面還有很大的提升空間。比如,研發面向個人消費的金融産品,完善消費金融的産品種類和功能;突破遠端開戶和網路授信核查等關鍵技術難關,重點發展電子商務、移動支付和網路貸款等創新産品。另一方面,加強協同機制、行銷模式、審批流程等方面的創新。商業銀行應加快建立零售金融板塊的協同機制,有效提高客戶和渠道資源的使用效率;完善消費信貸審批模式,儘快建立適應零售銀行業務特點的審貸體系,建立區域審批中心,加強對標準化個貸産品的集中審批、集中放款和集中管理,提升審批效率和審批專業化程度。

  當然,提高商業銀行發展消費金融的意願、鼓勵創新,離不開監管部門和相關政策的支援。更重要的是,大力發展消費金融,儘快推動社會信用體系的制度建設和基礎設施完善無疑是必要的前提。而加強風險監控和市場引導,通過及早建設完善的風險防控體系增強政府和商業機構發展消費金融的信心,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則是消費金融健康持續發展的有力保證。(李嵐)

  標簽:商業銀行消費信貸授信消費拉動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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